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黄鑫宇 程维妙)10月25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联合各组委会成员机构举办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表示,数字人民币是一个公共产品,坚持M0和公共产品的定位。一方面是数字人民币不计付利息,另一方面,数字人民币具有非盈利性,追求的是社会效率和福利的最大化,所以人民银行建立免费的数字人民币价值转移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不向发行层收取流通费用,商业银行也不向客户收取数字人民币的兑出和兑回的服务费。
“这样有利于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减轻实体经济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为了调动各参与方的积极性,可持续经营,应该参考现行的现钞的安排,划拨一定的费用,建立相应的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穆长春称。
对于运营机构和服务机构与商户之间的费用,这一问题怎样解决?费用收还是不收?要收的话收多少?穆长春表示,这个问题要通过市场化机制,由双方以市场化的方式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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