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原副行长穆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穆矢任职经历
穆矢,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北京市人,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9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4年3月至2000年7月,天津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信托业务二部总经理、信托总部总监;
2000年7月至2001年3月,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筹建负责人;
2001年3月至2004年6月,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
2004年6月至2008年3月,浦发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党委书记;
2008年3月至2009年6月,浦发银行总行风险管理总部总监;
2009年6月至2015年3月,浦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浦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
2015年11月至2017年6月,浦发银行董事会秘书;
2017年6月辞职。
穆矢曾经是浦发银行最高薪的高管。据浦发银行2016年年报,穆矢在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税前报酬为377.7万元,为浦发高管中报酬最高的人士,时任董事长吉晓辉、行长刘信义的报酬均为80.96万元。
监管“常客”屡遭罚单,内控成摆设
近两年来,浦发银行屡次出现创伤,处境颇为艰难,内控管理持续受到市场质疑。今年8月11日,浦发银行领下巨额罚单,因7年涉12大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2100万元。
2013年至2019年,浦发银行因7年涉12大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2100万元。具体原因如下:
1、 未按专营部门制规定开展同业业务;
2、 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
3、 延迟支付同业投资资金吸收存款;
4、 为银行理财资金投向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违规提供担保;
5、 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
6、 个人消费贷款贷后管理未尽职;
7、 通过票据转贴现业务调节信贷规模;
8、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来源审核未尽职;
9、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贴现业务;
10、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审查未尽职;
11、未按权限和程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12、未按权限和程序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
屡屡因为类似原因被罚,俨然,浦发银行的内控漏洞已成顽疾。
内控失效之忧成为摆在浦发银行面前的重要任务,业内人士表示,浦发银行屡次被罚暴露出该行存在风险意识不强,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也暴露出该行管理制度的缺失和有效约束。这些违规事由触碰了监管底线,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也进一步削弱了银行稳健经营的基础与市场声誉。(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中国银行保险报、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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