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中国(01114):华晨东亚汽车金融与东亚银行中国订立银行联合贷款金融管理服务协议

华晨中国(01114):华晨东亚汽车金融与东亚银行中国订立银行联合贷款金融管理服务协议

智通财经APP讯,BRILLIANCE CHI(01114)发布公告,由于订约各方拟于2020年12月31日之后继续不时进行性质相类的交易,故于2020年11月18日,公司与华晨(公司控股股东)订立华晨持续关联交易协议,以继续进行华晨持续关联交易,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为期3个财政年度。

于本公布日期,华晨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辽宁鑫瑞于15.35亿股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30.43%。

由于订约各方拟于2020年12月31日之后继续不时进行性质相类的交易,故于2020年11月18日,华晨雷诺(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与雷诺订立雷诺持续关联交易协议,以继续进行雷诺持续关联交易,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为期3个财政年度。于本公布日期,华晨雷诺分别由公司及雷诺拥有51%及49%实际股本权益。

由于将提供的联合贷款金融管理服务数量及东亚银行中国应付的管理费总额预计将有所增加,故于2020年11月18日,华晨东亚汽车金融与东亚银行中国订立东亚银行联合贷款金融管理服务协议,以进行东亚银行持续关联交易,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为期3个财政年度。

于本公布日期,华晨东亚汽车金融分别由(其中包括)公司及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拥有55%及22.5%实际股本权益。

公告称,在华晨集团所提供之价格更胜于其他供应商的情况下,集团将继续自该等公司购买原材料及汽车零部件,以控制集团生产汽车的生产成本。

雷诺持续关联交易全部于集团的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并预期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3个财政年度持续进行。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东亚银行持续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乃于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务条款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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