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科技新闻网12月10日讯(赵芙瑶)近日,快手知名带货主播辛巴的“燕窝售假”事件有了新的进展。自11月27日辛巴在微博发布道歉声明及“退一赔三”的赔偿方案后,12月8日有消息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辛巴公司立案调查。
据央广网报道,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协调应急科科长蒋峰此前对媒体表示:“我们也在积极的跟生产企业所在辖区的监管部门取得联系,随后根据他们的结果我们再做进一步的处理。主播是在我们的白云区,他所售卖的燕窝这个产品又涉及南沙、海珠,还有它的实际生产地址——厦门。我们会跟进一个结果,随后根据他们的结果,我们再做进一步的处理。”
而为辛巴提供直播平台的快手,至今仍未有公开回应。
辛巴“燕窝售假”事件始末
今年10月25日,辛巴团队的主播“时大漂亮”在直播时向粉丝推荐了一款燕窝产品,品牌为茗挚。
然而,正是此次直播,给风头正健的辛巴带来了直播生涯中一道难以逾越的坎。2020年11月4日,有消费者质疑辛巴徒弟“时大漂亮”在直播间售卖的即食燕窝“是糖水而非燕窝”,并发出视频,要求辛巴团队给出合理的解释。
随后辛巴先是现身直播间,晒出检验报告自证清白,并连开数罐燕窝进行演示。
11月6日,辛选官方微博发布律师声明,称“时大漂亮”在直播间推广销售茗挚品牌“小金碗碗装燕窝冰糖即食燕窝”均为合格正品。公司对部分网络用户对原视频进行于剪辑和修改后发布诋毁评论的侵权行为,将委托律师调查取证,采取法律措施,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1月7日,职业打假人王海发布多篇博文,他的加入让燕窝事件热度发酵,在他的论述里:1、辛巴燕窝是风味饮料不是燕窝;2、辛巴的风味饮料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十;3、若进价4.2元,忽悠消费者说赔钱卖、贴钱卖属于欺诈。
11月19日,王海通过微博发布了中广测出具的检测报告,直指辛巴所售的即食燕窝产品“就是糖水”,且“该糖水不含蛋白质和氨基酸,检测结果唾液酸含量高达万分之一点四”,而市场上每100g含量的唾液酸售价是500元,0.014g价值也只有7分钱左右,加上包材、内容物、加工费、工业成本不超过1块钱。
舆论重压之下,辛巴开始“服软”。11月27日,辛巴在微博发表了道歉声明,并提出了召回所有燕窝并退一赔三的处理方案(以下为道歉声明中的处理方案)。方案中显示,该产品在直播间共售出57820单,销售金额1550万元,共需先退赔6198万元。
辛巴直播间其他产品也陷“质量疑云”
在辛巴主动道歉之后,“燕窝造假事件”最终结果仍未尘埃落定之际,职业打假人王海在微博中又曝光出了多个辛巴直播间中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包括羽绒服、豆豆鞋、“24K金负离子导头美容仪”等。
根据一些辛巴直播间消费者的描述和王海的分析,许多产品产生的质量问题甚至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那么这些商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对此,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为中国科技新闻网解答道,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首先要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消费者有安全权。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首先要承担赔偿退货的责任。如果给消费者的人身健康造成伤害,商家还需承担这种相应的医疗治疗费用,康复期间的一些合理费用也要承担,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在广州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辛巴展开立案调查后,王海第一时间发布微博称:“希望把假冒敖东研发的牙膏、李鬼授权的宾利月饼和检不出马油的马油皂、镀金导头冒充24K金导头的宙斯魅影美容仪、卖完就关店下架的羽绒服…一起查处下。”
专家:平台责任较轻 涉事主体企业承担主要责任
此外,打开黑猫投诉平台,有关辛巴直播间的货品的投诉也比比皆是。
辛巴直播间的产品屡屡因为夸大宣传以及质量问题遭到消费者的质疑,那么辛巴是否需要因此而承担法律责任?作为此次直播带货的平台的快手,又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呢?
对此,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为中国科技新闻网作出了解答。陈音江表示,首先快手本身是一个社交平台,后来拓展了电商业务,它确实对商家有审核的责任和义务,但快手审核的主要是商家资质,至于产品质量是很难去审核的。
其次,在消费者反映在快手购买燕窝遇到问题并且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后,快手没有及时的采取措施。但是事实上,只有当消费者无法与平台上的商家取得联系,快手又不能够提供平台上商家的有效联系方式的时候,快手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假如平台允许没有资质的商家在平台上售卖商品,或者商品出现问题后没有让其停止销售或者勒令其下架的话,平台才可能要承担责任。所以目前来说电商平台责任其实是比较弱化的,《电子商务法》对电商平台目前来说确实是比较包容的。”陈音江对中国科技新闻网说道。
据了解,辛巴此次售卖的茗挚燕窝的企业主体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而制造厂商却为大洲新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那么责任究竟在谁呢?对此陈音江分析称,如果销售主体企业涉嫌虚假宣传,那么销售主体企业应该要负主要责任,但是生产厂家如果在生产的时用了其他材料来冒充燕窝,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话,生产厂家也需承担责任,有可能还是刑事责任。但是目前通过公开资料来看,燕窝包装上标明了“风味饮料”字样,所以相关证据还不是很充分。
另外,中国科技新闻网还发现,辛巴此次推荐的燕窝之前有很多明星也在直播中推荐过,比如叶一茜、陈浩民、辰亦儒、朱丹等。推荐话术与辛巴大体一致。那么这些明星对于燕窝进行了虚假宣传,他们是否也需要承担责任?
陈音江为中国科技新闻网解答道:“无论是明星还是网红,只要在直播过程中虚假宣传或夸大作用,进行误导消费者的宣传,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责任有两方面,一方面,如果明星是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进行虚假夸大的宣传,那么需要按照《广告法》,因为虚假广告而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他是商家雇佣的带货主播,他可能就要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里面的虚假宣传来承担责任。”
另外陈音江还提醒,当消费者在直播间或者在电商平台买到了有质量问题产品时,消费者有5种维权途径,第一种是收集好证据去跟商家协商解决,第二种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协投诉和调解。第三种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寻求行政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去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目前舆论监督非常强大,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社交平台进行曝光,也是一种新的维权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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