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波中的爱尔眼科:多次致患者失明,一年收入近100亿

风波中的爱尔眼科:多次致患者失明,一年收入近100亿

作者|江城

2020年12月31日,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医生在微博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中,艾芬医生称自己在武汉爱尔医院接受治疗后,右眼近乎失明。

12月31日,爱尔眼科针对艾芬的质疑作出回应称,术前检查、手术和术后复查等各环节均符合医疗规范。

2021年1月2日,爱尔眼科医院称,对于艾芬女士在武汉爱尔眼科医院的眼病诊治事件,爱尔眼科医院集团高度重视,迅即成立集团调查工作组,并于2021年1月1日连夜赶赴武汉进行调查。

1月4日,爱尔眼科医院发布诊疗过程的核查报告,声称艾芬右眼视网膜脱离与本次白内障手术无直接关联。

对此,艾芬医生表示,看了爱尔眼科集团的核查报告后的直觉,避重就轻,混淆视听,管理混乱,推卸责任。

艾芬医生称,12月29日,自己就眼部病情与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副院长王勇通过电话,王勇先在电话中说,在给我做白内障手术前,检查了我的眼底,但只检查了眼底中央,没有检查眼底周边,未发现眼底变性。这属于检查不够彻底,对此深表遗憾,愿意道歉。王勇还表示,如果检查彻底,发现了眼底变性,要不要、能不能做白内障手术,要看眼底变性的治疗情况。

以上所说,当时有记者听见,也进行了录音,是真实的,爱尔推脱不掉。

艾芬医生认为,自己有理由怀疑:爱尔在趋利。因为眼底变性治疗很便宜,白内障手术花了两万九千元。

爱尔眼科医疗事故频发 曾发布虚假宣传广告

据公开信息显示,近些年,爱尔眼科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时有发生,不少案例与艾芬医生情况相似。

因医疗过错致患者左眼盲目3级

评定为九级伤残

2017年4月8日,患者周某某因“左眼球突出近5个月”就诊于武汉爱尔眼科医院,诊断为“甲亢突眼”,于2月14日、3月7日、4月8日行“利多卡因+曲安奈德球后注射”,4月8日注射后出现左眼剧烈胀痛,视物不见,随即收入11楼眼眶科急诊观察,于5月5日出院,至今左眼视力障碍无法治愈。

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1.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对周某某的诊疗过程存在医疗过错。2.医疗过错与周某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导致其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3.周某某左眼盲目3级评定为九级伤残。

法院判决:被告武汉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周某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9.7万余元。

术后患者左眼失明

鉴定:医疗过失参与度系数值为70%

2017年2月1日,王某某因左眼视力下降,到武汉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寻求治疗。在未全面告知风险的情况下,被告于2017年2月6日12时许对原告采取了手术治疗。

手术过程中,武汉爱尔眼科准备的人工晶体大小不适合,不能成功安装,并导致王某某大出血;又因武汉爱尔眼科没有作丝毫应急准备,在急需更改治疗方案时,相应的医生和设备不能及时到位,以致王某某只需要一个小时的手术拖延了近六个小时。现王某某左眼已完全失明,右眼视力也明显下降。

法院依法委托武汉普爱法医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鉴定意见: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医院在对被鉴定人王某某的诊疗活动存在过失,诊疗活动与被鉴定人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院方医疗过失参与度系数为E级。即院方医疗过失参与度为60%-90%,建议院方医疗过失参与度系数值为70%。

被鉴定人王某某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评定为八级。

法院判决:被告武汉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7376.2元。

患者左眼失明

构成四级伤残

2018年1月16日,刘某在葫芦岛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实施左眼行玻切手术,注硅油晶体植入。2018年1月25日刘某出院。因葫芦岛爱尔眼科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导致刘某视网膜脱离,硅油不能取出,最终导致刘某左眼失明。

随后,刘某将葫芦岛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告上法院。

法院认为,经葫芦岛市医学会鉴定,爱尔眼科医疗活动构成四级医疗事故。

最终判决葫芦岛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刘某经济损失23.63万元。

术后出现玻璃体混浊等情况

鉴定为七级伤残

2007年,范某到重庆爱尔眼科医院进行激光近视手术,手术后三个月,范某眼中黑影越来越多,后检查为玻璃体混浊,范某已经先后出现玻璃体混浊、干眼症、黑光、疼痛、眩光、头晕、夜视力下降、易疲劳等多种症状。

一审法院委托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爱尔眼科医院在对范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未充分遵循手术禁忌症和适应症、未行充分的告知义务、病历书写和记录不规范的过错,该过错与范某干眼症加重的损害后果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系范某损害后果的间接因素。

法院审查核实,范某的伤情经鉴定为七级伤残。

2014年1月17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1)江法民初字第00640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爱尔眼科医院对范唯的损害后果承担25%的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范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8年12月1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爱尔眼科需赔偿范某损失共计8.26万元。

除医疗事故外,爱尔医院还曾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的《2019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显示,河南许昌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发布"激光近视手术是国家军检认可,国家体委、军委、教委等五部联合下文,通过准分子激光矫正近视后,可以参加各类考试和当兵"等内容的医疗广告。通过官网发布含有童星形象代言宣传图片、"爱尔眼科集团角膜库,手术成功率90%左右"等内容的医疗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

2019年1月,许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魏都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而今年7月,爱尔眼科旗下多家医院还曾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标题为《教育部新信号:裸眼视力将成为中考招生的重要指标》、《教育部重磅信号:中考将加入裸眼视力分数,还将增加分值?近视防控,刻不容缓!》、《教育部重要信号:裸眼视力纳入中考评价指标,再不重视就亏大了!》的文章。

经教育部辟谣,目前没有将裸眼视力纳入中考评价指标的相关考虑。

爱尔眼科2019年收入近100亿 今日最大跌幅超过9%

据公开资料显示,爱尔眼科成立于2003年1月。注册资本412151万元,法定代表人陈邦,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48%,陈邦持股16%,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持股7.7%。

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4338.5万元,法定代表人陈邦,陈邦持股79.99%,李力持股20.01%。

公开信息显示,2009年爱尔眼科登陆创业板。目前,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民营眼科医疗机构。

据爱尔眼科在互动平台上的回复,截至2020年11月30日,爱尔眼科和并购基金旗下在大陆地区已开业医院434家,门诊部118家。

据财报显示,白内障手术项目属于爱尔眼科的重要业务板块。

公司财务数据显示,2018年爱尔眼科白内障手术项目营收为15.45亿元,占比为19.29%,2019年营收为17 .6亿元,占比为17.62%,2020年上半年营收为6.25亿元,占比为15.02%。

2018年,爱尔眼科营业收入80.09亿元,同比增长34.3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79亿元,同比增长39.12%。

2019年,爱尔眼科年报显示,爱尔眼科实现营业收入99.90 亿元,同比增长 24.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79 亿元,同比增长 36.67%。

2020年,爱尔眼科表现突出,全年涨幅高达147.04%,总市值达3086.60亿元。2020年前三季度,爱尔眼科一次性收购了30家医院,其中,经产业并购基金培育占26家。

业绩方面,2020年前三季度,爱尔眼科实现营收85.65亿元,同比增长10.78%;归母净利润15.46亿元,同比增长25.6%。其中,第三季度净利8.70亿元,同比增长62.34%。

但艾芬医生事件发生后,爱尔眼科股价受到影响。今日,爱尔眼科开盘即下跌,最大跌幅超过9%。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爱尔眼科正站在舆论的风口上,爱尔眼科与艾芬医生之间的纠纷还没有一个最终的结果,但是从之前的医疗纠纷案件来看,即便爱尔眼科存在医疗错误,最后可能只是赔偿解决,可对患者来说,留下的却是终身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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