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人保支公司被罚10万元: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太平洋人保支公司被罚10万元: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太平洋人保支公司被罚10万元: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凤凰网财经1月7日讯 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河银保监罚决字〔2020〕9-11号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以及业务员为客户代缴保险费的违法违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河池银保监分局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罚款10万元。

与此同时,河池银保监分局处罚了两名涉事员工。公告显示,廖梅、刘星宇因“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业务员为客户代缴保险费的行为负管理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河池银保监分局对两人均处以警告,并罚款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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