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刚露面,蚂蚁又遭一击

马云刚露面,蚂蚁又遭一击

在公众场合“消失”两个多月后,马云首度现身。

1月20日,久未公开露面的马云通过视频连线形式与全国100名乡村教师“云见面”。

在视频中,马云表示,今天我们大家虽然在天南海北,但是我们用视频连线的方式聚在一起,这是我们对100名获奖老师的敬意,也是对100名老师背后290万乡村教师的敬意。“等疫情过去了,我们再见面。”

视频中的马云很淡定。随后,阿里集团内网也发布了一篇帖子――《腊八节和老师们有个约定马老师来赴约了》。

当天,阿里系股票大涨,港股阿里巴巴盘中最高上涨10.31%,截至收盘涨8.25%,市值5.69万亿港元,阿里巴巴美股盘前涨5.5%。

不过,对蚂蚁集团而言,还没有到轻松的时刻,目前蚂蚁集团正按监管要求,“成立工作组、制定整改时间表,对标监管要求进行整改”,原有的金融业务就繁杂,整改不是一蹴而就,偏偏这时又有新的监管办法到来,可谓新一击。

这一次,还涉及到蚂蚁集团的核心业务:支付宝的垄断问题。怎么回事?

整改蚂蚁集团

目前,上市搁浅的蚂蚁集团,正处于深度整改中。

但树欲静而风不止,最近蚂蚁集团的传言风波不断。

今天(1月21日),有用户发布消息称,蚂蚁金融发表消息称马云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阿里巴巴集团有限公司1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浙江省财政厅以充实社保基金。对此,蚂蚁方面回应称,假消息。

但另一条消息则属实:蚂蚁集团副总裁、蚂蚁集团保险事业群总裁尹铭被曝出将赴京出任阳光产险总经理一职。蚂蚁集团官方网站显示:尹铭已从蚂蚁集团副总裁的高管名单中撤下。这也是继蚂蚁集团2020年11月3日IPO暂停之后,首位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此,蚂蚁集团回应证实了消息,其称:“一起奋斗过五年,我们都很喜欢他,也很感谢他,并且祝福他。”

对蚂蚁集团来说,涉及的金融业务繁杂,整改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

2020年12月27日,蚂蚁集团在二次被约谈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就金融管理部门约谈蚂蚁集团有关情况答记者问,其中有些措词严厉:“蚂蚁集团法律意识淡漠,藐视监管要求、违规监管套利”。

按监管要求,蚂蚁集团的整改主要包括五条:一是回归支付本源,提升交易透明度,严禁不正当竞争。二是依法持牌、合法合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保护个人数据隐私。三是依法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确保资本充足、关联交易合规。四是完善公司治理,按审慎监管要求严格整改违规信贷、保险、理财等金融活动。五是依法合规开展证券基金业务,强化证券类机构治理,合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12月26日当天,蚂蚁集团在回应约谈内容时表示:“会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整改工作组,全面落实约谈要求,规范金融业务的经营和发展。”

今年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蚂蚁集团已经成立了整改工作组,正在抓紧制定整改时间表,对标监管要求来进行整改。同时,也要保持业务的连续性和企业的正常经营,确保对公众的金融服务质量。

陈雨露透露,金融管理部门也在与蚂蚁集团保持着密切的监管沟通,有关工作进展将会及时发布。

目前,针对蚂蚁集团法规,除了原有的金融法规,还有新的网贷管理办法和金融控股公司管理办法。

分别是2020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以及2020年11月初银保监发布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前者对金控公司设准入条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含商业银行总资产规模5000亿,不含商业银行总资产1000亿,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不少于5000亿,金融资产占集团并表总资产的85%。这点应对着约谈整改的第三条。

而网络小贷新规则明确了准入条件、资金来源、杠杆率,同时要求不得跨省开展业务等,这主要针对蚂蚁的花呗、借呗消费金融类业务。

可以说,这两条对蚂蚁集团的金融类业务会造成巨大的冲击,去年底,因为不合法律规定,蚂蚁平台上的互联网存款产品均已下架。

按监管要求的,蚂蚁集团要成立金控集团,那么蚂蚁分拆是必然的,同时蚂蚁集团放贷的杠杆率会降低,资本金要求不断提高,这意味着着蚂蚁集团躺着赚钱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蚂蚁新一击

原有的整改还没有完,央行又来了一击。

1月20日,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份意见稿全面强化了非银行支付的监管力度,尤其是突出了反垄断条款,并赋予央行前所未有的监管权力。

条款主要有:

一是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明确界定相关市场范围以及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二是规范人民银行的检查权和检查措施,保障人民银行执法权的有效行使。

三是明确支付机构股权质押、开展创新业务、重大事项变更等情况须向人民银行备案等监管要求。

其中,意见稿第55、56、57条直指非银行支付巨头的垄断问题。

第五十五条(市场支配地位预警措施)非银行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商请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其采取约谈等措施进行预警:

(一)一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三分之一;

(二)两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二分之一;

(三)三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五分之三。

2003年秋天,支付宝在淘宝平台问世,并在其后迅速占据国内市场,改变了我国居民出行带钱包的习惯。

央行于2010年6月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从事支付业务需要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即《支付业务许可证》。根据业务类型分为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三大类,其中网络支付又细分为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数字电视支付和固定电话支付。

2011年,中国27家获得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开始持牌经营。十年间,央行先后发放270张左右支付牌照。

不过,目前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上,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占到市场的绝对垄断地位。根据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年末,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财付通)分别占据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份额的55.1%和38.9%,二者合计占比达到94%。

两大支付巨头——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是否构成垄断,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但从政策层面来看,对金融领域的垄断行为,监管历来较为关注。

2020年11月,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撰文指出,针对寡头垄断行为,要就相关公司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情况,组织开展消费者问卷调查。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防止赢者通吃,“店大欺客”,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这一次,央行出台的非银征求意见可谓非常严格。其中针对垄断,第五十七条提到: 非银行支付机构未遵循安全、高效、诚信和公平竞争原则,严重影响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建议采取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停止实施集中、按照支付业务类型拆分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措施。

目前,在非银行支付市场,支付宝财付通就是处于事实上的垄断地位,也就是说,按照意见稿,拆分支付宝与财付通并不是什么坊间传闻。不过,这还只是征求意见,未来法规下来究竟是怎么样,还有些时日。

但对蚂蚁集团来说,金融监管的紧箍咒不时加码,蚂蚁集团要想合规,必须建规立制,过去天马行空似的金融业务不再那么好做了。

内容来源:德林社

文 | 金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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