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破产重整六问六答——海航是要破产清算了吗?

海航破产重整六问六答——海航是要破产清算了吗?

破产重整虽然规定在《企业破产法》中,但并不是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规定了三种法定程序,包括破产清算、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程序,后两个程序虽然都冠以“破产”二字,但却与清算并无关系。

破产重整的企业,企业法人资格不注销,继续存续,不是让企业关门大吉、退出市场,而是通过对债务人企业实施债务、资产、业务、股权、管理等全方位的重组,找准企业出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改善公司治理机构,化解公司债务负担,让企业法人资格不注销、继续存续的同时可以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实现对企业的挽救和重生。因此,破产重整中心不在破,而在立,也就是重整与重生。

破产重整被认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债务人的保护。首先,法院裁定对债务人企业破产重整的当天,债务人企业的全部债务停止计息,能降低债务人企业的财务成本。其次,法院裁定对债务人企业破产重整,则债权人单个的诉讼、仲裁、保全和执行等法律行动就受到限制这对于经营性企业尤为重要,甚至可以说是救命的措施。再次,用债务人企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债权人也不能随意处置担保财产。最为重要的是,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企业还可以持续经营。为了持续经营还可以继续借钱。

据不完全统计,自破产法实施以来,截至2021年,已经先后有76家上市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且重整成功,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尤其是仅在去年一年中各地法院就受理了15家上市公司重整案件。这些成功的典型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包括盐湖钾肥(000792)、重庆钢铁(601005)、舜天船舶(002608)、力帆集团(601777)等知名上市公司。与此同时,还有大量国有和民营的大型集团企业已经通过重整程序脱困或已经进入重整程序、试图通过重整程序脱困,前者包括渤海钢铁、海鑫钢铁、东北特钢、达州钢铁、四川煤炭集团、天津物产集团等大型钢铁、能源及综合性集团企业,后者包括青海省投资集团、雨润集团、方正集团等。

事实上,航空公司的破产重整也并不罕见。比如美国的联合航空、环球航空以及日本的日本航空都经历过重整程序,尤其是美国的全美航空更是两次重整。事实上,自2020年以来,先后已有维珍航空、哥伦比亚航空、泰国航空等多家国际知名航空公司申请破产保护/重整,足以证明在航空领域的破产重整,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在国外更已是家常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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