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人教技场】聂振邦:上市公司股东类别,你知多少呢?

【聂人教技场】聂振邦:上市公司股东类别,你知多少呢?

文/凤凰网港股特约香港财经大V 聂振邦

今日从细价股的估值话题,转到股东成本价之上,不论估值,还是成本价,都是对细价股的现价定位进行评估。经过之前八篇文章的估值探讨,归纳出二重估值,分别是市账率分析和壳价分析,有不少读者以为上述两个分析都得出现价偏低的结论,便可安心买入股份;但实情这样入市仍存在较大风险。要知道无论是市账率分析或壳价分析,都是以上市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进行研究,我们无法保证数据不存在「发水」,暗示或会出现高估上市公司价值的情况。

可见单凭估值分析,未能确保我们能在有利的价格进场,于是我们需要从另一角度分析股价定位。诚然,单是对细价股进行估值分析,经已是市场上极少投资者或分析港股的专家能办到,更遑论是我们现在探讨的股东成本价。故此之前八篇的细价股之估值分析文章,我是毫无保留地向大家传授估值心得,绝得值得大家再三重温,掌握箇中技巧。

回看今次的主题,「成本价」顾名思义是指股份买入价,表面看来概念容易理解;但若要计出股东成本价,却要先了解股东的不同类别。坊间倾向将持有大量股份者,称为「大股东」;但按港交所的定义,占权不少于5%便是大股东。对于5%门槛的关注点,在于需要进行「权益披露」,就是在买卖股份时,要向公众披露交易股数、交易价,以及交易完成后的持股量和股权占比变化。正因如此,「大股东」有别于坊间股权大持份者的理解,关注点只在于向公众披露股权变动讯息,所以要计出股东成本价,股份必须存在占权不少于5%的股东。

而占权不少于5%的股东,除了「大股东」,还有另外两个类别,分别是「主要股东」和「控股股东」,相对占权是介乎10%至少于30%;以及介乎30%至少于75%。「主要股东」一般有权力撤换董事,所以主要股东往往会直接或间接令上市公司按照其意愿作决策。其占权多寡的参考性,显然较「大股东」为高,所以在任何需要显示上市公司股权架构的公告或财政报告上,均会列示所有董事、主要股东和控股股东的持股量,以及股权占比。

至于「控股股东」,是对上市公司有控股主导权的股东,直接对上市公司拥有决策的主导权,视为上市公司的主人。当然,若上市公司多于一名控股股东,则以占权较多者拥有的主导权较大。正因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的超然地位,所以任何股东跨越30%的占权 (要约人),按《上市规则》必须向其余股东 (受要约人) 提出全购要约,即提出买入这等股东的持股邀请。倘若要约人不想提出要约,可以申请「清洗豁免」,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进行决议,当潜在要约人投票逾半通过决议案,要约人才可以不提出全购要约。

值得留意控股股东的占权上限为75%,理由是《上市规则》列明公众股东占权不能少于25%;否则股份便要停牌,待非公众股东出售股份后,直至公众持股占比重上25%或以上,股份才可恢复交易。而在股权分布上有一种极端的情况,就是单一股东收购股份至占权不少于90%,这样股份会被港交所撤销上市地位,即「私有化」安排。而普遍的「私有化」安排,单一股东往往占权为75.00%或以下,所以现通过股东特别大会表决方能成事,如此便要通过两项决议案,分别是赞成私有化者占权不少于3/4;以及反对私有化者占权少于1/10。

为免篇幅太长,下回继续与大家探讨股东成本价的话题。

【作者简介】聂振邦 (聂Sir)

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金融服务系,

超过17年从事金融业和投资教学经验,

四本投资和理财书籍的作者。

香港证监会持牌人

【声明】笔者确认本人及其有联系者均没有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其一是在执笔前三十天内曾交易上述分析股票;其二在文章发出后三个营业日内交易上述的股票。

此外,笔者现时也并未持有上述股份。以上纯属个人研究分享,并不代表任何第三方机构立场,亦非任何投资建议或劝诱。读者务请运用个人独立思考能力自行作出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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