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眼丨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被罚近300万!涉及贷款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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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财眼丨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被罚近300万!涉及贷款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

凤凰网财经3月23日讯 今日银保监会官网更新一则行政处罚,国有大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因并购贷款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罚近300万元。

根据深银保监罚决字〔2021〕23号,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因下列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290万元:并购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借道固定资产支持融资贷款用于房地产开发;支付管理不合规;向投资公司发放的贷款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贷款房产评估费由客户承担;存贷挂钩。

深圳银保监局于2021年3月16日做出上述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一)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二)违反票据承兑等结算业务规定,不予兑现,不予收付入帐,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的;(三)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四)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该则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的处罚中,案由“借道固定资产支持融资贷款用于房地产开发”引起关注,其透露出监管对资金违规流入的房地产市场的严防死守。

随着坚持“房住不炒”成为今年工作重点,一线城市监管部门也开始重拳出击防止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春节过后,深圳监管部门开始严查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召集多家商业银行开会,要求各银行排查经营贷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

3月18日,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通报经营贷排查结果。该局称,要求辖区内中资商业银行对15.4万笔、1771.73亿元经营贷业务进行全面排查,并选取六家银行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覆盖率近50%。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责令银行立查立改,提前收回了21笔涉嫌违规贷款,对应金额为5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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