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人教技场】聂振邦:“探讨股东成本价”总结

【聂人教技场】聂振邦:“探讨股东成本价”总结

文/凤凰网港股特约香港财经大V 聂振邦

本次来到讨论股东成本价的第十篇文章,也是本环节的最后一篇,之前五篇都是谈新股,本篇希望将新股和现有股份的股东成本价作总结。就本质而论,股东成本价除了是股东愿意买入股份的价格,亦是某程度上对一只股份其价值的看法。毕竟我们一直在讨论的,都是占权较多的股东,其中以占权不少于三成的控股股东之成本价参考性较高,他们都是斥资规模较大来买入股份,自然对公司的价值掌握较多,否则若以贵价购入股权,便会得到亏大本的结果。

我们当然不能排除有此情况出现;但相信在普遍情况下,大手买入股份除了是金主,理应也能取得大量资本市场数据,经过分析后才审慎地决定斥资以取得一间公司的控股主导权。因此,倘若潜在新主愿意用每股10元买入一只股份,暗示该股份的每股价值是超过10元,所以散户若可于股价为10元或以下进场,便是具值博率操作。当掌握了以上观念,下一步便是找出控股股东成本价,对于已上市股份,我们可尝试透过港交所「披露易」网页的「披露权益」环节找出答案。

我们或会面对的问题是控股股东披露交易股份记录不全面,以致未能找出部分股份的成本价,甚至是全部股份的成交价。笔者若遇上此情况,会评估到底有多少占比的股份未能作出成本价,一般在两成或以下之时,认为仍可继续分析股份,否则才另觅分析对象。若以保守的分析态度,笔者会将未能找到成本价的股份视作零成本;或是尝试找出交易那些股份的日期范围。例如某股的控股股东持有1.00亿股,已知的是在2020年3月2日首次买入股份,数目为5,000万股,再于同年8月5日买入2,000万股,交易后显示该股东持有1.00亿股。

这意味着该股东其中持有的3,000万股没有披露成本价,推算交易日期范围介乎2020年3月3日至8月4日,笔者会找出期内股价底位,视作那批股份的成本价。值得留意倘若分析的股份曾进行股息派发,届时便应扣除股息后计出控股股东的净成本价。此外,部分的被分析公司会进行股本集资,常见的是供股和配股,供股价和配股价也可作为上市公司的价值参考。尤其是控股股东作供股包销商,并涉及1供1或以上比例的供股安排,供股价或会成为控股股东成本价的重要依据,甚至可视作控股股东的更新成本价。

至于新股,上市前经已可能存在两类投资者,就是上市前投资者和基石投资者,后者的成本价为上市价;前者的成本价则可参考招股书资料。而控股股东往往没有在招股书上披露成本价,那么便可尝认以上市公司于上市前的最近期资产净值财务数据作参考。箇中理念是这属于企业上市前的最新价值参考,视作控股股东经已拥有的该公司价值。逻辑上控股股东不希望于上市后公司价值减少,无形中成了该公司的「底价」,所以这虽然与控股股东成本价有落差的可能,而且机会相当大。

然而,本着控股股东应想捍卫自身权益,自然不愿看见上市公司股价失守每股资产净值的理念。对于未有在招股书上披露成本价的控股股东,认为只要以低于每股值的策略进场,于高价进场风险将可大幅减少。当计算新股控股股东成本价时,最多只宜考虑到控股股东获资本化发行入账,资产净值有望被上调,届时最多只宜加上股本按会计入账的问题。以上各项内容便是笔者希望大家能掌握的分析股东成本价技巧,大家不妨多加进行相关运算练习,提高对大股东、主要股东和控股股东等各类股东成本价之掌握。

下回转入另一话题,与大家讨论技术分析。

【作者简介】聂振邦 (聂Sir)

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金融服务系,

超过17年从事金融业和投资教学经验,

四本投资和理财书籍的作者。

香港证监会持牌人

【声明】笔者确认本人及其有联系者均没有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其一是在执笔前三十天内曾交易上述分析股票;其二在文章发出后三个营业日内交易上述的股票。

此外,笔者现时也并未持有上述股份。以上纯属个人研究分享,并不代表任何第三方机构立场,亦非任何投资建议或劝诱。读者务请运用个人独立思考能力自行作出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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