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会定性虚拟货币:非真正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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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会定性虚拟货币:非真正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凤凰网财经讯 18日晚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银协和互金协会联合公告,明确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公告强调,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公告还强调,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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