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公告“封杀”了虚拟货币,公告明确了几个重点:第一,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第二,交易、兑换虚拟货币是非法的;第三,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第四,消费者和三家协会的会员单位有线索要举报;第五,不得为虚拟货币宣传和导流;第六,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随着这份“封杀”公告的到来,这几天的资本市场哀号遍野,不少与此相关的股票相继大幅下跌,并且出现了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现象,不少与数字货币相关的股票行情也接连受挫,新开普、高伟达跌幅近7%,创识科技、科蓝软件等也下跌超过3%,就连首批与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达成战略合作的第三方支付行业龙头企业拉卡拉,虽然2020年报成绩不俗,净利润9.31亿元,6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50%,却也跟着一起受到了牵连。
这其中的原因,恐怕是不少投资者混淆了数字货币和数字人民币的概念,把包括比特币、狗狗币、shib等等在内的被广义称之为数字货币的虚拟货币,与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数字人民币,混为一谈了。
数字人民币,简单说,就是人民币的电子版,同样不计付利息,功能属性与纸钞完全一样,只不过是以数字化形态存在。它属于法定货币,有国家信用背书,具有无限法偿性,任何人不得拒收数字人民币。
去年以来,我国的数字人民币测试快速进入人们视野,深圳、苏州、成都、雄安等地的数字人民币试点正在一轮轮的开展,反响强烈。深圳已经开展了三轮数字人民币红包测试,苏州开展了两轮数字人民币红包活动。而今年试点城市已经扩展到北京、上海、长沙、海南、青岛、大连、西安等城市和地区,各地政府也将数字人民币的加速推广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各种试点推广活动将会陆续展开。
目前,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下称“央行数研所”)已经与京东数科、滴滴出行、美团、拉卡拉、银联商务等多家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推进建设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生态体系,覆盖了电商、出行、外卖、零售等线上线下等多个场景。
在数字人民币领域,拉卡拉可以说是“先行者”。作为首批与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两家支付机构之一,拉卡拉已经在全国范围内的数字人民币试点城市开展了快速的商户升级和创新业务拓展工作,涵盖酒店、超市、餐饮等多种生活消费场景。据其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拉卡拉已在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领域投入超过3000万元。未来三年,拉卡拉还计划投入5亿元,继续加强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能力的发展。
数字人民币是国家战略,支付方式的迭代本身又将催生新的商业机会,拉卡拉作为首批深度参与方,定会充分发挥自己的先发优势,收获更多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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