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了!“大嘴巴”高管泄露重大信息,2天股价大涨42%,上交所:纪律处分

栽了!“大嘴巴”高管泄露重大信息,2天股价大涨42%,上交所:纪律处分

上市公司相关人士“大嘴巴”泄露业绩相关信息会怎样?答案是纪律处分!

6月11日晚,上交所发布科创板2021年首份纪律处分决定书,宣布对容百科技时任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白厚善、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媛予以通报批评。

来源:上交所

中证君了解到,近日,容百科技在小范围的投资者交流会上透露有关经营生产的重大信息,并做出公司业绩超预期的相关预测,对股价影响明显。然而,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信息披露公平性要求。对此,上交所迅速介入,先是用监管问询手段要求公司通过回复向全体投资者“还原”当时的表述并且评估是否审慎;在查明相关违规事实后,又迅速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并公布纪律处分决定书。

业内人士表示,作为信息披露的主体,上市公司应当制定用于规范董监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的内部制度,明确发布程序、方式等,避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公平行为的再次发生。

一份调研文档引发的故事

5月末,一份名为《210527-容百科技董事长交流会-调研》的文档在网上流传,该文档内容提到,“容百科技未来二三季度业绩会超预期”“前驱体也开始出现产能跟不上需求的状态”等。

来源:网络

受此消息影响,5月28日、31日两个交易日内,容百科技累计涨幅高达42.72%。中证君注意到,5月31日晚,容百科技对交流调研的相关内容和媒体报道进行回应和澄清,称目前公司尚无法准确预计二三季度业绩情况。

澄清公告发布当晚,上交所火速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交流活动的举办信息、参会人员、交流活动记录、媒体披露的调研文档内容是否属实等内容作出详细说明,同时补充披露当时对业绩预计、前驱体产能和特定客户展开合作的具体表述。

6月3日晚,容百科技披露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称经查阅核对媒体报道所引用调研文档,公司认为相关内容存在不属实情况,文档中记载内容存在未真实还原现场交流语境、基于个人判断的内容进行转述与记录、内容不属实的情况。例如,文档标题表述为“董事长交流会”,且未注明各问题的回复人,存在误导性,致使读者误认为主题报告及交流答复均由董事长一人作出。

6月4日,容百科技股价再次上涨,当日涨幅为11%。随后,容百科技股价出现回落,截至6月11日收盘,容百科技股价为109.30元/股,动态市盈率为159倍,总市值489亿元。

来源:Wind

重要经营性信息未公平披露

那么,事实究竟如何呢?

来源:上交所

经上交所查明,5月27日,容百科技时任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白厚善、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媛等公司工作人员共同参加了东吴证券举行的“2021中期策略会”相关投资者交流会活动。投资者交流会活动由张媛主持,到场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管机构和保险机构等外部参与方共100余家。

交流会上,公司总裁助理兼正极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在作“关于高镍行业趋势及公司近期发展”主题报告时指出,公司下游需求旺盛,第二季度以来公司维持现有产能满产、已披露的新增产能陆续投产,公司第二季度、第三季度业绩超预期。

在互动环节涉及前驱体产能规划话题时,公司前驱体事业部总经理回答称,公司前驱体业务板块经营状况发生好转,不仅多晶前驱体销量显著增长,而且单晶前驱体出货量也已经达到500吨左右。

白厚善还补充说明表示,今年开始公司前驱体业务迅速上产量,从第一季度开始扭亏为盈,第二季度将会显著盈利,下半年前驱体业务盈利会达到更好状态。

上交所认为,上市公司的产能建设进展、实际投产及产量情况,属于投资者高度关注的重要经营性信息,对于投资者明确对上市公司的业绩预期具有直接影响。同时,上市公司的未来业绩属于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和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核心信息,上述相关信息应当由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但是,公司有关人员在小范围的投资者交流会上透露有关重大信息,并做出公司主要业务未来业绩超预期的预测,公司股票价格随后发生异常波动。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信息披露公平性要求,影响恶劣。”上交所表示。

信披责任人必须担主责

值得注意的是,白厚善曾表示,其不是本次事件中“业绩超预期”等主要敏感信息的披露人,仅对公司前驱体等局部业务业绩作了欠审慎的评述和分析。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首要责任人,其在事前、事中、事后对信息披露工作尽到了一定的注意义务。

张媛亦称,其在本次交流活动中未披露欠公平性的敏感信息,主观上不存在故意实施信息披露不公平事件的情况,属于较轻微的过失性错误。且其事前 、事中、事后也积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上述理由,上交所未予认可。上交所认为,前驱体业务是公司两大核心业务之一,受到投资者高度关注。白厚善透露的信息属于可能对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敏感信息。因此,白厚善所称其不是本次活动中主要敏感信息披露人,与事实不符,不能作为减免其责任的理由。

同时,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直接负责人,应当做好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内部管理工作,在重大信息对外发布过程中,尽到审慎核查的义务。同时,作为交流活动的主持人,董事会秘书理应及时提醒和阻止相关信息披露不公平行为的发生,但其疏于履行董事会秘书的基本职责,对公司多名工作人员在小范围的投资者交流会上透露重大敏感信息这一信息披露不公平行为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白厚善、张媛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大嘴巴”行为值得警惕

上市公司相关人士“大嘴巴”行为时有发生。去年末,贵州茅台董事长和山西汾酒董事长都遭监管关注,原因均是违规透露经营数据。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上市公司不能只站在自己角度考虑问题,要站在投资者角度思考。上市公司高管和相关人士也应做到“四个敬畏”,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严格守法、谨言慎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