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赵白执南
中国政府网23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依法加强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加强财会监督大数据分析,对财务造假进行精准打击。
为行业发展指明方向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意见是改革开放以来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直接印发的指导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与发展的第一个文件,为“十四五”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指明方向。
意见明确,依法加强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充实财会监督检查力量,推动形成专业化执法检查机制,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有效日常监管。出台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突出检查重点,提高检查频次,严格处理处罚,建立自查自纠报告机制,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责任。完善相关部门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的协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对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从严监管,依法追究财务造假的审计责任、会计责任。加强财会监督大数据分析,对财务造假进行精准打击。
注会行业监管料加强
上述负责人介绍,截至7月底,全国共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1.1万人,会计师事务所8782家,行业年度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为全国4000多家上市公司、1万多家新三板企业和400多万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审计鉴证和其他业务服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认为,相关部门将着重监管注册会计师职责履行不到位、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不足等问题,强调财务审计过程的真实有效,强化注册会计师职责,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保驾护航。
遏制行业低价恶性竞争
意见强调,科学设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指标权重,提高质量因素权重,降低价格因素权重,完善报价因素评价方式,引导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从源头有效遏制恶性竞争。加强对选聘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压价竞争的会计师事务所严肃追责并公告。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正会同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等部门加快研究制定、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通过科学设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指标权重,提高质量因素权重,降低价格因素权重,完善价格因素的评价方式,引导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同时,进一步压实企业审计委员会责任,要求企业按照客观、公正原则选聘执业质量高、独立性强、职业操守好的会计师事务所。
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邸丛枝认为,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行业在风险评估和审计质量提升方面有所改善,应加强对新从事证券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增强执业能力、提升审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