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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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

精彩看点:

上交所:网下参与科创板网下询价时不得协商报价 不得扰乱正常询价秩序

上交所修订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规则 最高报价剔除比例调整为“不超过3%”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上证发〔2021〕76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优化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制度,促进买卖双方博弈更加平衡,引导投资者审慎参与网下发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修改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详见附件)已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通知发布后刊登招股意向书与初步询价公告、启动发行工作的,适用新规则。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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