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涉北交所处罚!郭广昌旗下钢宝股份未及时披露上市预案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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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涉北交所处罚!郭广昌旗下钢宝股份未及时披露上市预案被罚

首例涉北交所处罚!郭广昌旗下新三板公司钢宝股份(834429)因未及时披露上市北交所计划,构成信披违规,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公司主办券商是头部券商国泰君安,其也被全国股转公司约谈。

事情要从主板上市公司南钢股份(600282)一份“A拆北”公告说起。11月15日北交所开市当晚,南钢股份发布预案称,拟拆分持股66.3%的控股子公司钢宝股份上市北交所。南钢股份、钢宝股份实控人是郭广昌。

但11月15日晚间,处于新三板创新层的钢宝股份未发布相关公告,只是于16日早间草草披露停牌公告,称由于控股股东南钢股份拟分拆公司上市北交所,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 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自16日起停牌。

很快,11月16日午间,全国股转公司向钢宝股份发来警示函。全国股转公司称,钢宝股份未同步披露拟上市北交所相关信息,构成信披违规,对公司、公司董事长范金城、董秘薛红玉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全国股转公司要求钢宝股份正视问题,切实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如未及时改正,将从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钢宝股份的主办券商国泰君安未督促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约见谈话并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要求其加强内部控制和工作协同,规范履行职责。

全国股转公司强调,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新三板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挂牌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严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法律原则。主办券商要完善业务管理,发挥好市场“看门人”职责。对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秉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从严、从快予以打击,切实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和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市场规范发展。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钢宝股份主要从事中厚板等钢材产品的网上零售、个性化定制等业务,搭建了钢铁电子商务平台“金陵钢宝网”。公司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9亿元,归母利润69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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