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眼 | 四家银行合领4420万港元大罚单 建银亚洲被罚85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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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财眼 | 四家银行合领4420万港元大罚单 建银亚洲被罚850万港元

据香港金融管理局 (“金管局”)11月19日消息,金管局宣布已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打击洗钱条例》”)完成对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 (“建银亚洲”)、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中国信托香港”)、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工银亚洲”) 及UBS AG香港分行 (“UBSHK”)的调查,发现四家银行在持续监察客户关系,以及就高风险情况进行严格客户尽职审查方面存在缺失。

金管局官网截图

金管局官网截图

因此,金管局对以上四家银行处以合共44,200,000港元的罚款,并按需要发出纠正相关违规情况的命令。

金管局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工银亚洲面对的罚款金额最高,为2070万港元,其次是UBSHK为900万港元,建银亚洲和中国信托香港的罚款金额分别为850万港元和600万港元。

金管局助理总裁朱立翘女士表示,“银行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生态系统中担任‘龙门’的重要岗位,就《打击洗钱条例》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订明的法律及监管要求负有责任,有关做法安排亦符合国际标准。上述四宗个案是在《打击洗钱条例》生效后发现有关缺失,而当时银行业界对该条例的了解及掌握较为有限。至今香港银行业界,包括有关银行,已显著加强金融罪行相关法例合规能力,特别是在程序、管控措施及人员配置方面的改进。银行应参考这些个案例子,检视数据素质及相关交易监察系统的成效,并持续采取适当措施以减低风险。展望未来,金管局预期业界会持续进步,同时银行就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工作所采取的‘风险为本’方法应继续建基于其对风险变化的最新了解、运用更佳素质的数据、采用合规科技和负责任地进行创新,以及与生态系统内各持份者保持紧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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