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日,滴滴出行宣布,“经认真研究,公司即日起启动在纽交所退市的工作,并启动在香港上市的准备工作。”
今年6月30日,滴滴正式登陆纽交所,股票代码为"DIDI"。高盛、摩根士丹利、摩根大通、华兴资本、中金、中银国际、交银国际等机构担任承销商。
本次IPO,滴滴发行价定为14美元,位于13-14美元/ADS的发行区间上限。滴滴发行3.17亿股ADS,比原计划的2.88亿股多10%。以14美元的发行价计算,滴滴此次至少募资44亿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滴滴创造了今年以来中国互联网公司在美募资的最高纪录,同时,也成为继阿里巴巴之后,中国公司在美规模最大的一次IPO。
截至2021年12月2日美股收盘,滴滴股价报7.8美元,总市值376.21亿美元,自2021年6月30日在纽交所上市以来,累计下跌53%。
此前报道
2021年7月2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发布公告称,对“滴滴出行”启动网络安全审查,审查期间停止新用户注册。
7月4日,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根据举报,经检测核实,“滴滴出行”App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通知应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7月16日,国家网信办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进驻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网约车监管趋严
据了解,网约车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一定的问题:为增加盈利,网约车平台往往一方面通过改变计费标准和分成公式的方法对司机提高抽成;另一方面,通过大数据监测对乘客端进行动态调价,也就是用户经常提到的“大数据杀熟”。
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八部门发布《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不得将驾驶员服务计分与服务时长、派单机制等挂钩,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力度,方方面面再次为网约车发展定下了规矩。
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证司乘双方权益,《意见》要求加强对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强化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行监测,及时预警垄断风险,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力度。
同时,要防范资本在交通运输新业态领域无序扩张,依法严厉查处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诱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自觉开展公平竞争,鼓励企业主动向社会作出公平竞争信用承诺。
《意见》还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公开发布。要求网约车平台为符合劳动关系的网约车驾驶员参加社会保险,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网约车驾驶员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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