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胜达继承纠纷律师为您解析:手写遗嘱这样写才有效!
财经
财经 > 商讯 > 正文

普胜达继承纠纷律师为您解析:手写遗嘱这样写才有效!

在电视剧中经常有这样的情节:家中老人去世,一名子女拿出老人亲手写的遗嘱,然而其他子女并不认可,觉得手写遗嘱没有法律效力。然后,一家人上演了一场争夺遗产的大战,甚至闹上法庭。

遗嘱是大多数国人不愿谈及的话题,因为一旦涉及到遗嘱的效力问题,必然伴随着遗嘱人的去世。但是,遗嘱涉及到遗嘱人死后财产的归属问题,关系到是否能够完成遗嘱人的遗愿。因此,设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就显得尤为重要。

对此,我们请到了普胜达律师事务所在继承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李妍律师,她将为我们详细解析,如何才能设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

自书遗嘱是最简单、也最为常见的遗嘱形式

普胜达律师事务所李妍律师表示,目前,法定形式的遗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由于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具有设立过程私密、意思表示真实、容易辨别真伪等优点,因此是最简单、也最为常见的遗嘱形式。那么,本文将为大家介绍自书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被认定为有效。

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处分客体须为遗嘱人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

普胜达李妍律师提醒您:满足以下条件,自书遗嘱才成立!

作为一家在刑事辩护、行政争议、商事争议解决、婚姻家事与民事诉讼、强制执行和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等几大业务模块深耕专研,并且在上述领域拥有诸多资深律师的律所,普胜达在创立之初便以“用更好的法律服务帮助每个人”为使命,致力于通过成就更好的律师来成就客户,提供“过程可感知、结果超预期”的法律服务。

作为普胜达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资深律师,李妍律师对于婚姻家事、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案件均有较为深入的学习和研究。李妍律师在此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提醒大家,为了避免发生继承纠纷,在设立自书遗嘱时,除满足前述条件外,在形式上也必须要符合以下三个方面要求才有效:

(1)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

亲笔书写意味着不能由他人代写遗嘱,也不能用打印等其他方式,只能由遗嘱人本人亲自用笔将自己处分财产的意思表示记录下来,而且遗嘱的全部内容都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2)遗嘱人必须签名。

遗嘱人亲笔签名既可以将遗嘱与遗嘱人联系起来,表明遗嘱人的身份,又可以表示遗嘱人对遗嘱内容的确认,表明该遗嘱是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另外,若遗嘱有两页及两页以上,那么遗嘱人应当在每页签字确认。

(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注明年、月、日可以确定遗嘱设立的时间,如果在遗嘱设立以后遗嘱人撤回、变更了该遗嘱或者遗嘱人实施了与该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该遗嘱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将不发生法律效力。在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时,如果遗嘱之间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此时可以以遗嘱中注明的年、月、日来判断遗嘱设立的前后。此外,遗嘱中注明的年、月、日还可以用来确定立遗嘱时遗嘱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进而来判断遗嘱是否有效。

设立自书遗嘱时需要注意的其他注意事项

(1)遗嘱的抬头尽量使用“遗嘱”、“遗书”等字眼;

(2)涉及到的财产一定要书写明确,如房屋坐落位置要具体到门牌号;

(3)遗嘱人、继承人的名字都要使用身份证上的名字,不要使用乳名、小名、简称、家中排行等;

(4)字迹要清晰,不要潦草,使用中性碳素笔书写为宜;

(5)语言表达清楚,言简意赅,避免歧义;

(6)尽量不要在遗嘱关键部分做涂改、增删,如需修改,最好重新订立遗嘱……

普胜达律师事务所李妍律师表示,为保证把毕生积蓄及所得留给真正想给的人,建议大家在设立自书遗嘱前及时咨询律师。而作为国内知名法律科技公司无讼平台的战略合作律所,普胜达一直致力于为客户带来优质的服务体验。通过无讼提供的科技、数据和平台资源赋能,普胜达能够为更高效地分析案件与提供解决方案,从而更专业地满足客户法律服务需求。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