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排放情况追踪:各省碳排放强度差异大 5省市总排放量超全国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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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排放情况追踪:各省碳排放强度差异大 5省市总排放量超全国1/3

全国碳排放情况追踪:北京人均碳排放已达峰值,5省市总排放量超全国1/3

“第一梯队”省(市)人均碳排放量(2005-2019年)

本报记者李未来 北京报道

碳中和碳达峰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但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双碳”。

近日,绿色和平国内低碳发展政策研究项目组发布了一份关于“中国30省(市)碳排放情况追踪”的简报(下称“简报”),从中国碳排放的整体情况来看,30个省份之间的碳排放情况差异较大,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广东)三大重点区域来看,近期内(2015-2019年)长三角地区的低碳转型成效最为显著。

绿色和平国内低碳发展政策研究项目负责人吴婧涵表示:“以碳排放总量和强度作为管理和考核指标对省级政府、地方企业等主体的低碳转型行动与管理提出了更精细化的要求。接下来,省级政府应该‘摸清家底’,掌握省内碳排放的基本情况和重点排放源,为科学合理制定省内低碳发展转型策略奠定基础。”

各省碳排放强度差异大

2021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公开提出,将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以碳排放总量和强度作为管理和考核指标,是中国实现能源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是国际气候行动新形势下的新需要,也对企业、政府等主体的低碳转型行动与管理提出了更精细化的要求。 根据简报,从碳排放总量来看,中国各省之间碳排放总量存在较大差异。以2019年为例,碳排放总量最大的前五省份(区、市)为山东、河北、江苏、内蒙古、广东,五省合计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超过三分之一 (36.65%);而碳排放总量最小的后五、后十个省份的合计碳排放总量则分别仅贡献了全国碳排放总量的4.58%和13.10%。

2005-2019年,从碳排放强度来看,中国大部分省份碳排强度呈下降态势,但降幅存在差异,少数省份碳排强度不降反升。从人均碳排量来看,2015-2019年,30省中有10省人均碳排放量已开始波动下降,而内蒙、宁夏、新疆、山西等省人均排放量仍呈明显上升趋势(增速大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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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9年碳排放强度降幅最大的十个省份

绿色和平国内低碳发展政策研究项目负责人吴婧涵表示:“区域碳排差异化表现意味着不同省份政府需结合区域战略和地区情况制定科学实际的行动方案。产业结构偏轻、基础条件较好的省份有能力在双碳行动中夺得先机,加大双碳行动雄心,为中国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和争取2060年前碳中和创造更大空间。”

“第一梯队”减碳成果显著

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指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要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和增长极作用,率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基于此,简报将京津冀江浙沪皖粤八个重点省(市)作为中国实现低碳绿色转型目标的“第一梯队”。综合碳排放总量、强度和人均碳排放量指标,除北京和上海两个直辖市外,浙江的低碳转型也走在前列。

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广东)三大区域内,长三角地区近期(2015-2019年)的减碳成效最为显著。从碳排放强度来看,长三角地区的降幅最大(19.65%);而从人均碳排放趋势来看,三个区域的人均碳排放量都有所上升,而长三角地区增幅最小(3.06%)。

值得指出的是,各区域内低碳转型的协同效应仍待加强。北京虽然在八个省(市)中碳排放强度最小,但其所在的京津冀地区却是三大区域内碳排放强度最大的区域;北京的人均碳排已经达峰,但京津冀地区的人均碳排放量则仍呈波动上升态势。

简报指出,未来各区域内良好的统筹协作,和各省围绕绿色低碳转型所展开的良性竞争与合作,将成为中国双碳行动中两股重要推动力。“第一梯队”省份应该科学合理制定省内达峰路线图,为全国达峰和中和争取更大空间的同时,加速省内的低碳、高质量发展战略转型。

绿色和平建议,北京、上海两个直辖市应在过去十五年良好的低碳转型成果基础上继续加强双碳行动雄心,并进一步辐射和带动京津冀、长三角地区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更好的区域协同;浙江省的碳排放总量已经连续多年保持平稳态势,在此基础上,浙江省应继续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省发改委等部门在发展规划制定和项目审批时应保持警惕,坚决不再走依靠“两高”项目拉动经济增长的老路;中央政府应在双碳的顶层设计基础上,合理设置对于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双碳行动的激励,对双碳工作成效显著的省份予以支持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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