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评论员 郭兆晖(作者系中央党校社会和生态文明部生态文明建设教研室副主任)
最近,一份由海南省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书显示,儋州市海花岛2号岛2-14-1块地建设的39栋楼,因项目违法取得的规划许可证已被撤销,责令相关开发商限期10日内拆除。违建易拆,因填海造岛而被永久破坏的大面积珊瑚礁和白蝶贝却难以恢复。
在海花岛事件中,各方显然没有绷紧保护生态环境的弦,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的功能失灵,环评替代方案缺失,公众参与不足。有鉴于此,未来各地与相关部门须综合施策。一是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责任和监督机制,使公权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的环境权益。二是必须加大社会公众参与力度,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三是引入替代方案机制,在多个可供执行的方案中综合考量。四是建立完善的司法审查制度,督促环评有效实施且发挥实质功能。五是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衔接,将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融合其中。
从根本上看,海花岛事件凸显树立正确政绩观、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的迫切性。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抓经济建设和抓生态文明建设都是自己职责所在、初心所在的正确政绩观,坚持新发展理念,不能走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经济增长的老路。
如何推动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最严格的问责体系,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同时,筑牢环评防火墙,坚决杜绝建设项目环评未批先建。
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向未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正确政绩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谨慎决策、谨慎用权。“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只有敬畏生态,守护好绿水青山,才能赢得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