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4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贵州福泉农村商业银行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企业等案由被罚款120万元,另有三名相关责任人被罚。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1. 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企业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
2. 信贷资金挪用入房地产企业;
3. 空存空取归还贷款;
4. 违规办理联保授信业务,发放贷款偿还票据垫款;
5. 互持同业存单,资金空转
该行王卓为空存空取归还贷款,违规办理联保授信业务,发放贷款偿还票据垫款行为负领导责任的直接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处罚并罚款10万元。
该行刘旭为福泉农商行发放贷款偿还票据垫款行为负领导责任的直接责任人,被处以10万元罚款。
该行廖小亚为福泉农商行空存空取归还贷款行为负管理责任的直接责任人,被处以5万元罚款。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黔南监管分局于4月20日作出上述处罚,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图源:银保监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