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财经讯 6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浦发银行西宁分行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被罚款212.5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1.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
2.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3.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4.未按要求对金融消费者投诉进行正确分类,或者迟报、漏报、谎报、错报、瞒报投诉数据。
此外, 另有五位相关责任人被罚,具体情况如下:
时任浦发银行西宁分行运营管理部负责人,霍晓娟、时任浦发银行西宁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代管),李毅东,均别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3万元;
时任浦发银行西宁分行零售业务部负责人,白延秀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时任浦发银行西宁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白建华对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4万元;
时任浦发银行西宁分行运营管理部负责人,马媛婷对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7万元。
图源: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官网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