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数字技术对于企业经营理念的冲击是巨大的,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经营理念,势必会被淘汰。如若不想被淘汰,持续经营,今天的企业必须重视企业的价值重构,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去理解和行动。
尼科洛·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指出,“没有比引领新事物的新秩序更难把握、更冒险和更不确定的了”。
我们日常的感受也同样证明了这一点,大多数人都习惯于于按照已有的方式进行各项工作,大多数传统企业亦对新威胁视而不见,即使颠覆性创新已经频频在它们周围发生。究其根源,是因为这些威胁于它们过往所熟悉的经营之道完全不同。
比如柯达公司,当数码相机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它依然围绕着光学胶片推进业务,结果迎接它的结局只能是淘汰出局。
无数的企业用实践证明,很多一度辉煌的企业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是它们的经营理念不再有效。数字技术对于企业经营理念的冲击是巨大的,它不仅影响着组织内部的效率与创新,也透过组织外部要素直接影响着组织绩效。
我们在研究中发现,一些领先企业已经利用数字技术创造了在组织内外开展协作的新方法,大幅提高了供应链的透明度、分享度、可靠性。这些显而易见的成效,都得益于企业的价值重构。我们将之称之为“协同共生价值重构”。
数字技术带来的这种协同共生价值重构,是一种广泛意义上的创新,这促使我们要从创新的本质特征去寻找影响价值重构的关键因素。
我一直很喜欢熊彼特对创新的定义,他说创新可以简单定义为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 就是把一种从来没有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进到生产体系中去,而企业家的职责就是创造“新组合”,实现“创新”。
比如数字技术跟教育的组合,就有了一个之前没有的行业——知识付费;数字技术跟出租车组合,就有了滴滴出行;数字技术跟金融组合,就有了以前没有的电子支付。数字技术带来的产业新组合超乎我们的想象。
今天,数字资源已渗透到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引发和诞生出无限可能的“新产业组合”。借助数字技术,关注价值实现、重新定义产业价值成为企业探索与实践的基本路径。
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最关键的特点,就是关注经济发展中生产技术与方法的变革作用。它的理论中有几个明确的观点给了我们启发,帮助我们去找到价值重构的关键因素:
“革命性”的决策
熊彼特有一个比喻:“不管你把多大数量的驿路马车或邮车连续相加,都绝不能得到一条铁路。”这意味着,创新不会依赖于原有的经验,不会用固有的模式产生新的可能性,而需要企业有能力超越自己与过去的成功,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去理解和行动。
创新是一种“革命性”的变化,管理者必须采用新的决策模式,或者做出“革命性”的决策。
“企业家”是创新主体
熊彼特把实现“新组合”的组织称为“企业”,把实现这种“新组合”的人称为“企业家”。我们的理解是,在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中,创新发生在生产过程中,在生产过程与经济活动中,企业家必然是主体,同时,每个企业家只有实现了生产要素与生产条件的“新组合”,才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企业家。
创新是边界重构
如熊彼特所说,并不是驿路马车的所有者去建设铁路,建设铁路恰恰是对驿路马车的否定。所以,新组合意味着:
· 对传统企业的淘汰;
· 采用不同的生产要素与生产条件的组合,打破原有行业的组合方式,诞生出全新的物种;
· 对传统企业及行业的颠覆与价值重构。
比如,生活方式品牌的先行者无印良品(MUJI),早已不满足于单纯靠已有的产品线触达消费者,而是通过更丰富的线下零售业态,以及线上线下的融合,融入消费者的日常生活。所以我们看到了包含书店及餐饮的旗舰店、MUJI酒店以及上海的MUJI生鲜复合店等多种业态。正是基于顾客价值和品牌价值建构了后端灵活动态的供应组合,使得无印良品有了更多的可能性。
创新必须创出新价值
熊彼特认为,新工具或新方法在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最重要的是能够创造出新的价值,这是检验创新的标准,也是准则。所以,在熊彼特看来,创新有五种情况:新产品、新生产方法或生产技术、新市场、新资源以及新组织组合。
这五种情况更明确地表明,创新必须是一种结果,并获得价值验证。在数字技术的背景下,平台技术赋能与价值链接的出现,使这五种情况的价值创新得以更迅速地实现。
综上所述,“‘革命性’的决策”以及“企业家作为创新主体”的观点,帮助我们理解在创新中决策模式会发生改变;“创新是一种‘新组合’”,帮助我们确定便捷重构与价值链接称为关键因素;“创新必须创出新价值”,让我们关注数字技术赋能的作用,从而确定平台穿透的作用。
结合创新本质理解这几点后,我们提出影响协同共生价值重构的四个关键因素:决策模式、边界重构、价值链接与平台穿透。
(本文完)
来源:《价值共生论》 P17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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