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团公告,于2022年7月29日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证交会”)依《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认定为“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根据上述认定,今年成为阿里巴巴的第一个“未检查”年度。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如果PCAOB连续三个“未检查”年度无法对负责审计美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完全检查或调查,该公司的证券将被证交会禁止在美国任何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或在美国“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阿里巴巴将继续留意市场动态,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并努力保持同时在纽交所和香港联交所的两地上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