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财经讯 11月2日,由凤凰卫视、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WWF)主办,落基山研究所(RMI)、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SEE基金会)、大道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中心(C Team)联合主办的“零碳使命国际气候峰会2022”在北京召开,凤凰网财经进行全程报道。本届峰会以“绿色发展,碳路中国”为主题,盛邀近70位政商学界顶级嘉宾,共商低碳转型与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切实有效的有关行动。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社会部高级工程师王璇
谈到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情况,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社会部高级工程师王璇表示,社会组织是中国化、语境化的表述,对应国外的NGO非政府组织。近年来,社会组织的顶层设计在逐步完善、制度规范在不断健全、参与环境治理的政策日益完善、增幅比较平稳、专业领域类别也更加多样。
她进一步表示,在政策和自身能力日臻完善下,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情况不断进步。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一是工作模式更加多样,注重机构间的合作,包括机构与机构间的协作以及与政府的协作、与企业的协作。二是参与议题更加具体化,策略更加专业。环保社会组织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单纯地宣传和垃圾分类,更多的是会灵活运用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信用评价,甚至环境公益诉讼推动具体议题的解决。
三是知识型社会组织不断壮大,助推社会组织整体质量提升。这种平台型、枢纽型的社会组织发展为中小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支撑,也提供了引擎的作用,带动了整个环保社会组织力量的提升。
四是组织动员社会参与能力不断增强,借助互联网、环保社会组织的活动动员能力,不再局限于某一地域、某一时段,借助互联网也形成了公益的新势态。
五是部分环保公益组织积极走出去,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崭露头角。他们出现在重要的国际场合和“一带一路”沿线,他们用他们的方式发声,讲述中国的环境生态治理和中国生态文明故事,帮助世界了解中国,也贡献他们智慧和力量。
以下是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社会部高级工程师王璇演讲实录:
主持人: 社会组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服务民生、协商民主、社会治理、环境治理等领域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中国现在治理框架明确提出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这也成为社会组织能够参与其中的一个重要遵循。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且我们看到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政策也在日益丰满,这些都使得社会组织有了更多可想像的空间以及更多的行动努力的场所。不过有机遇也有挑战,接下来我将请出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社会部高级工程师王璇女士带来她的观察与分享。
王璇: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我是来自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的王璇,非常荣幸能够代表我们的研究团队跟大家分享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观察与研究。
我们知道,整个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都是环境治理非常重要的主体,缺一不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生态环境治理的工作中,他们是以监督者、参与者、志愿者或者行动者等各种各样的身份参与到其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微薄之力汇聚成炬火之光,他们的身影值得被看到,也应该被看到。
今天和大家的分享可以用四个关键词:政策进展、能力建设、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情况和展望。
回顾社会组织的政策发展脉络,其实对社会组织的顶层设计是在逐步完善的。我们的社会组织其实是一个中国化、语境化的表述,对应国外的NGO非政府组织。
刚刚过去的二十大,大家应该注意到了这样一句话“引导、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这又给我们释放了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我们社会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指引也是逐步明确,可以看到从2015年生态文明改革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出台,包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对社会组织参与都是予以强调、予以突出,尤其是全民行动体系更是强调要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
社会组织管理的制度规范也是在不断健全的,可以看到近两年来,我们的《慈善法》、《民法总则》对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和保障给予了充分界定。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制度是在逐步建立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可以看到政府在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基层社区的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包括“十四五”社会组织规划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指导的导向是非常明确,给出了相应的激励政策。
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政策日益完善,可以看到《环保法》、《水法》、《大气法》、《土壤法》对社会组织参与环境的污染防治权利也给予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包括参与污染防治的方式、手段和方法等等都有明确,大家可以注意我们的环评公参办法都有提及。
从社会组织自身能力的建设情况可以看出,社会组织增幅比较平稳,专业领域类别更加多样,截至“十二五”末期环保社会组织已经达到7000多家,可以说从重数量到了重质量的发展阶段,参与的领域跟环保领域更加契合。管理机制建立以章程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很多社会组织也注重自身文化建设,增强自身的凝聚力。筹资机制和渠道增多,但也受到多重因素影响。我们看到基金会的资助、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资助和个人捐资为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提供渠道,但我们也看到对中小规模的环保社会组织来说,筹资难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尤其是受到疫情的影响,有的社会组织筹资呈现出一个断崖式的下跌。
有了政策和自身的能力,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情况是否如您所想像的那样?我们大概梳理出了五个方面:
工作模式更加多样,注重机构间的合作,包括机构与机构间的协作以及与政府的协作、与企业的协作。“十三五”时期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过程中,很多环保社会组织结成联盟定期观察跟踪地方黑臭水体治理情况,联合发布简报。我们看到地方环保社会组织在政府的支持下以陪审团、观察员、圆桌等各种各样的方式参加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补充。
参与议题更加具体化,策略也更加专业。环保社会组织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单纯地宣传和垃圾分类,现在更多的是会灵活运用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信用评价,甚至环境公益诉讼推动具体议题的解决。我们的新兴环境议题比如气候变化应对,可以看到很多社会组织参与到能源、减污降碳、绿色生活方式,也是积极发声贡献他们的力量。
知识型社会组织不断壮大,助推社会组织整体质量提升。这种平台型、枢纽型的社会组织发展为我们中小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支撑,也提供了这种引擎的作用,带动了整个环保社会组织力量的提升。
组织动员社会参与能力不断增强,借助互联网、环保社会组织的活动动员能力,不再局限于某一地域、某一时段,借助互联网也形成了公益的新势态。
部分环保公益组织积极走出去,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崭露头角。我们在重要的国际场合和“一带一路”看到很多环保社会组织的身影,他们用他们的方式发声,讲述我们中国的环境生态治理和中国生态文明故事,帮助世界了解我们中国,也为他们贡献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智慧和力量。
最后一部分是展望。
我们站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有着非常好的政策机遇,绿色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的顶层设计都把社会组织参与纳入相关文件,其中提到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生活方式都是我们社会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参与气候变化应对非常好、非常重要的切入点。
建议社会组织结合国家生态文明、生态环保工作,找准自己的定位,提升自己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专业能力,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推动自己机构品牌化和高质量的发展,主动协作,加强跟其他大型机构的合作,构建社会组织互助支持的生态体系。
建议政府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包括培育扶持的模式、平台、激励机制等等,支持我们社会组织参与全球环境治理。
我们接触的很多环保社会组织负责人和成员都非常年轻,我们在他们身上看到了心怀梦想与脚踏实地这样的特质,在美丽中国建设的征程上,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征程上,环保社会组织一定是有可为,且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