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漳州市委市政府牢牢把握“生态美、百姓富”的发展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探索“地票、林票”改革试点,加快两山转化,高质量推动林业改革发展。
林权活,则市场活;市场活,则产业兴。近年来,漳州市围绕“分三权抓流转增收益、育主体兴产业创效益、优管理强服务保利益”,持续深化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完善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和模式,积极破解林地“三权分置”不清晰、权益落实机制不完善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于4月27日发放全国首张林业地票、全市首张林票。漳州市委书记张国旺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林业改革发展会议暨省级总林长会议上,就漳州林改促进产业发展做了典型发言,漳州地票经验做法写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并被推广使用。
创新“以票分权”机制,破解“三权分置”困境。2022年4月,漳州市在全国林业领域率先出台《漳州市林业地票 林票管理办法(试行)》,以“地票”代表林地所有权人和承包权人权益,以“林票”代表经营权人权益,通过引导村集体以提供林地方式入股,参与国有林场合作造林,将林地折算成股份投资,量化为股权收益凭证的“地票”;将国有林场、村集体、村民等出资人的出资份额折算为股权收益凭证,量化为“林票”,实现了集体林地“三权分置”。
创新“按票分利”机制,破解“权益落实”难题。经营项目依托国有林场资金及技术优势,对合作林地进行集约化的规模经营,推进种植名贵树种与速生树种复合混交,结合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实现长短周期兼顾、生态与产业平衡,做大“蛋糕”。通过把“三权”落实到“票”上,逐步落实到“利”上,最终实现“集体得财、林农得益、经营得利、社会得绿”四方共赢。
创新“拿票变现”机制,破解“产业融资”瓶颈。漳州通过自主研发的漳州市林业票证管理平台,建立“自由流转、保底分红、兜底保障”机制,国有林场提供兜底保证,林农拿票免担保质押变现,金融机构凭票放贷,平台实现自由流转,破解当前集体林业发展融资难、变现难等瓶颈,打通林业资源向资金转化的路径。
漳州市林业局林改科科长吴金盾介绍:通过发行林业地票、林票,用“地票”保障林地所有权人和承包权人权益,用“林票”保障经营权人权益,有效解决了农村常住人口少、人口老龄化造成的“土地抛荒、林地失管”现象,有力破解了初次林改时权益未落实和“三权分置”不清问题。发行林业地票和林票大大提高了林农和村集体的财产性收入,真正实现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
首个拿到林业地票、林票的项目,位于南靖县南坑镇南塘村,为漳州市第一批改革试点样地,总面积4400亩。
南靖国有林场场长王水城介绍:本项目一期合作造林511亩,共计向南塘村村集体签发林业地票44.52万股,再经南塘村村民代表大会分配给林农;签发林票178.08万股。项目期满,预计林票投资人每股投资回报率约为70%,村集体可从林业地票中增收75.63万元。
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计发放林业地票58.9万股、林票253.7万股。经初步测算,平均一个轮伐期(10年)每亩可收入10000元。村集体及村民以林地入股,分得收入总额的20%,其中村民占比17%,可获得每亩1700元净收益;村集体占比3%,从原来的没有收益,实现了每亩300元的村财增收;经营权人通过投资林票,分得收入总额的80%。以每亩投入资金成本3500元测算,每亩地净收益4500元,年投资回报率约为13%。广大林农纷纷表示,通过参与“两票项目”,自己的钱袋子渐渐鼓了起来。
漳州市南靖县南坑镇南塘村党支部书记赖顺国介绍说:“以前由于管护较为缺乏,林地长期低产低效,村集体长期没有收益,经营收入受市场影响较大。现在实行林业地票和林票之后,每亩租金是原来租金收益的3-4倍,切切实实看到了真金白银。”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下一步,漳州市将继续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让“两山”理论实践惠及更多百姓,在新的起点上高质量推动林业全方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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