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1月16日,宁夏检察官方公众号公布的信息显示,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傅小东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通报显示,日前,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傅小东(正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傅小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吴忠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傅小东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共国家开发银行直属机关委员会常务副书记,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傅小东简历
傅小东,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北京人,大学学历,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4月至2006年11月 国家开发银行机关服务局副局长;
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党委副书记;
2007年1月至2011年3月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1年3月至2016年4月 国家开发银行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2016年4月至2020年12月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20年12月至今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资深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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