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眼|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等多项违规 莆田农商行被罚173.8万元
财经
财经 > 银行财眼 > 正文

银行财眼|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等多项违规 莆田农商行被罚173.8万元

凤凰网财经讯 1月30日,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公布的罚单显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等多项违规被警告,并处罚款173.8万元,行长等2责任人被罚。

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1. 格式合同条款涉及与金融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未以显著方式提请金融消费者注意;

2. 未按要求对金融消费者投诉进行正确分类;

3. 未准确报送金融统计数据;

4. 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备案;

5. 假币收缴不规范;

6. 罚没收入未及时划缴国库;

7. 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8. 未经同意查询企业信贷信息;

9. 未完整报送个人信用信息;

10.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时任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行长朱桂水、时任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林丽清对莆田农村商业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4万元。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