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沐霖
3月1日,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财信证券”)的上交所主板IPO获受理。
公开资料显示,财信证券曾于2020年斥巨资接盘资管计划的底层违约资产,并遭证监会质疑存在利益输送问题。
此外,财信证券另一个资管计划持仓的债券出现实质性违约,该公司因越权交易行为被法院判决赔偿客户1.03亿元。
出资9.06亿元接盘违约债券,合理性遭证监会质疑
据招股书,2019—2022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证券经纪业务、自营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是财信证券的主营业务。
以2022年上半年为例,财信证券来自证券经纪业务分部、自营投资业务分部的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65%、27.72%。
财信证券的资产管理业务包括资产管理分部和资管计划分部,2022年上半年,上述两个分部的营业收入占比合计为26.48%。
需注意的是,报告期内,财信证券的资产管理业务问题迭出。
招股书显示,2020年,财信证券及其关联方曾合计斥资20.74亿元买下已实质性违约的债券,导致当年财信证券的平均受托资产管理收益率为-4.64%。
据招股书,2018年,财信证券作为产品管理人,与委托人北大资源(0618.HK)、托管人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签署了《财富证券珠江1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下称“珠江15号”)。
2018年8月15日—2019年7月9日,财信证券使用珠江15号的委托资金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购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大方正”,即北大资源母公司)相关债券,并将上述部分债券作为质押物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融入资金(正回购),然后将正回购获得的资金继续用于购买北大方正相关债券。
然而几个月后,2019年12月初,北大方正宣告因流动性紧张,其发行的相关债券到期无法支付,构成实质性违约。上述事件引发北大方正相关债券评级及估值迅速下调,并导致财信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珠江15号的正回购融资欠库及违约。
在此背景下,财信证券和关联方豪掷20.74亿元买下珠江15号所持有的底层资产(即北大方正违约债券)。
招股书显示,2020年1—3月,财信证券自营部门合计出资9.06亿元,承接珠江15号持有的面额为19.88亿元的北大方正债券。同时,关联方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财信资产”)委托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财信信托”)设立单一信托计划(下称“财信单一信托计划”)出资11.68亿元,承接珠江15号持有的面额为26.12亿元的北大方正债券。
值得一提的是,财信证券是湖南省唯一的省属国有控股证券公司,湖南省人民政府通过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财信金控”)间接持有财信证券96.49%的股权。财信资产和财信信托均为财信金控控制的企业。
除珠江15号外,上述财信单一信托计划还承接了财信证券管理的部分其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北大方正债券。
财信证券在招股书中表示,处置珠江15号所持有的(北大方正债券)底层资产实质上是为了化解欠库引发的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防止委托资产及委托人遭受更大损失。
根据相关交易规则以及珠江15号的约定,因管理人引起风险造成委托人资产损失的,管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财信证券在招股书中表示,珠江15号设立后,财信证券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产品的投资运作,不存在违约及违规交易情形。
那么,在自身并无过错的情况下,财信证券为何要“接盘”北大方正违约债券?财信证券是否缺乏经营独立性,故在控股股东的安排下与关联方一同出资兜底违约债券?
对此,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要求财信证券说明珠江15号是否明确定向投资北大方正相关债权,财信证券是否存在违约或者违规交易的情形,财信证券购买北大方正债券是否属于刚性兑付,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财信单一信托计划承接北大方正债券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属于代财信证券刚性兑付。
遭客户索赔1.03亿元,违规越权交易凸显内控漏洞
无独有偶,除了珠江15号,财信证券管理的另一个资产管理计划同样出现严重问题。
招股书显示,2016年,财信证券作为管理人、湖南桂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桂阳农商行”)作为委托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农商行”)作为托管人签订了《珠江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下称“珠江8号”)。
然而,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出于各自原因,财信证券珠江8号持仓的两只面额分别为5000万元的债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
据招股书,桂阳农商行认为,财信证券在管理珠江8号定向资管计划投资交易过程中存在越权交易,造成其本金、利息及交易费用损失。2022年2月10日,桂阳农商行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财信证券及广州农商行向珠江8号定向资管计划专户补足其本金、利息及交易费损失共1.19亿元。不过,随后桂阳农商行撤回了对广州农商行的起诉,被告仅剩财信证券一家。
2022年12月30日,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湘1021民初9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财信证券向珠江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资产托管专户补足本金及相关利息。
根据财信证券于2023年1月30日披露的涉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财信证券被判决向珠江8号的托管专户补足因越权交易两只债券给桂阳农商行造成的本金损失1亿元及利息损失302.05万元。
招股书显示,2019—2022年上半年,财信证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4亿元、7.1亿元、10.95亿元、5.2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06亿元、5.33亿元、8.39亿元、4.14亿元。
需注意的是,2019—2021年,财信证券的经营业绩保持增长态势;然而2022年上半年,财信证券的经营业绩开始下滑,营收和净利润增速分别为-4.79%和-1.44%。
按此计算,财信证券上述赔偿金额约为其2022年上半年净利润的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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