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级城市哈尔滨对编外人员出手了。
3月20日,哈尔滨编制委员会发文称,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经市委编委领导同意,按照《哈尔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方案》,从3月初起,集中力量和时间开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
市直机关5年内精简完毕
哈尔滨编制委员会称,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对象为市级机关、市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现有雇员、行业专职人员、工勤人员和单位自聘人员(统称“编外用人”)
精简编外用人员额。编外用工岗位原则上限于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将编外用人进一步细分为五种类别,即执法辅助类、普通(公益)辅助类、窗口服务类、技术技能类、后勤服务类(条件不允许外包的),用工主体必须根据这五种分类明确用工岗位。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不准使用编外人员。用人单位要制定编外用人员额年度精简计划,市直机关编外用人原则上5年内精简完毕,每年精简不少于本单位编外用人员额的20%;市直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结合职能调整情况及空编率适度精简(空编率5%-15%,编外用人精简5%;空编率15%-25%,编外用人精简10%;空编率大于25%,编外用人精简15%)。
用人单位对下列情形用人予以清理规范。
1.超出员额控制标准的编外用人和行业专职人员;
2.行政执法、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涉密等岗位使用的编外人员;
3.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已完成、合同已到期未再续聘的编外人员;
4.人员使用与审批岗位不一致的编外人员;
5.主动离职、考核评估不适岗的编外人员;
6.既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又未实行劳务派遣的编外人员;
7.可以通过社会化服务外包的保安、保洁、绿化、食堂等岗位的工勤人员;
8.已推行社会化服务外包仍自行聘用并混合使用的编外人员;
9.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编外人员;
10.医院、高职高专、公证处、仲裁办等用人主体要结合专业和实际需要,自主开展自聘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并逐步将已自聘人员转化为社会化服务外包形式;
11.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从3月开始到6月底结束,分自检自查、组织实施、检查督导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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