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广:建议对普惠金融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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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广:建议对普惠金融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和法律法规

凤凰网财经讯 博鳌亚洲论坛2023年年会于3月28日至31日在海南博鳌举行。3月29日,由凤凰网财经、北大国发院联合主办的“2023博鳌•凤凰网梧桐夜话“同期在博鳌举办,活动汇聚博鳌与会官员、学者、企业家及媒体人共聚一堂,就“开放共赢,构建美好未来”这一主题进行展望。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贝多广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贝多广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贝多广出席梧桐夜话,并就金融监管发表自己的观点。在建立现代商业性银行体系、创建资本市场之后,中国正处于金融发展的第三阶段——建立高质量的普惠金融生态体系的阶段。鉴于此,贝多广建议对普惠金融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和法律法规。

贝多广指出,过去中国的现代银行体制的建立对应了强有力的银行监管机构,资本市场建立也对应有一个证券的监管机构,普惠金融的发展如果没有一个对应的机构,会出现监管走样的情况。

例如,在调研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农村的金融机构,贝多广了解到大行去掐尖等一系列问题。贝多广认为,这实际上从监管层面反映出农村金融机构的定位和战略不清晰度、不明朗,在未来的金融监管体系中值得关注。

中国乡村金融的体系正处在十字路口,怎样去重塑这么一个机制?贝多广担忧,农商行、合作银行、农信社这类机构,放到商业银行法来制约、监管,未来仍然会出现很多问题。

“如果把乡村金融机构机构把它定位为具有双重目标的机构:既要有商业的目标,同时又要有社会目标。对应的法规不应该是现有的商业银行法,而是完全一个新的法,这种法现在暂时没有,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未来还有一段路要走。”贝多广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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