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1日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开信息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8月3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因收取贷款承诺费而未提供实质服务,内部控制不到位,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处以35万元罚款(闽金罚决字〔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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