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8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民生银行因违规贷款未整改收回情况下继续违规发放贷款等14项案由被罚款4780万元。其中,总行4430万元,分支机构350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1.规避委托贷款监管,违规利用委托债权投资业务向企业融资;
2.违规贷款未整改收回情况下继续违规发放贷款;
3.对政府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监控不力,导致政府债务增加;
4.股权质押管理问题未整改;
5.审计人员配备不足问题未整改;
6.对相关案件未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7.未按监管要求将福费廷业务纳入表内核算;
8.代销池业务模式整改不到位;
9.违规开展综合财富管理代销业务整改不到位;
10.个别贷款风险分类结果仍存在偏离,整改不到位;
11.发放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贷款仍未整改收回;
12.部分正常资产转让问题整改不到位;
13.部分不良资产转让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
14对部分违规问题未进行责任追究或追究不到位.
此外,该行共有1位相关责任人被罚,具体情况如下:
时任民生银行董事会秘书白丹对股权质押管理问题未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