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眼|内蒙古12家银行合计被罚439万元 22责任人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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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财眼|内蒙古12家银行合计被罚439万元 22责任人受罚

凤凰网财经讯 9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内蒙古多家银行合计被罚439万元,另有22名责任人被罚。

具体情况如下:

农行包头分行因以贷转存被罚款35万元。此外,该行相关负责人王树芝被警告。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蒙商村镇银行因虚假转让不良贷款、以贷还贷、跨经营区域发放贷款被罚款110万元。此外,该行相关负责人崔云侠被警告。

阿拉善右旗农信社因贷后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35万元。此外,该行相关负责人张永明被罚款5万元。

赤峰元宝山农商行及其通城支行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贷款资金被挪用分别被罚款35万元、20万元。

此外,2位相关负责人被罚,具体情况如下:

赤峰元宝山农商行相关负责人张廷玉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赤峰元宝山农商行通城支行相关负责人王博强被警告。

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锦山信用社、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牛营子信用社、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美信用社、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仓窖信用社因违法发放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分别被罚款30万元、25万元、25万元、30万元、30万元。此外,8位相关负责人刘雪梅、任丽华、张亚茹、布和昭日格图、李云飞、海生、李秀峰、徐亚萍均被警告。

鄂尔多斯银行锡林郭勒分行因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营业场所管理不到位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被罚款29万元。

此外,该行共有8位相关责任人被罚,具体情况如下:

彭玉林、赵君、王志刚、魏利明对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营业场所管理不到位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均被警告并罚款19万元;

王冰琪、白雪文、包丽玲对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均被警告并分别罚款19万元、8万元、8万元;

武琪对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柜员个人密码管理不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交行乌海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款35万元。此外,该行相关负责人张诗洋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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