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财经讯 9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江西上犹农商行因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8项案由被罚款240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1.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2.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3.通过为不良贷款借新还旧掩盖不良;
4.以贷转存;
5.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用于收回已核销贷款;
6.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股权投资;
7. 办理以贷款资金缴存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8. 向客户转嫁人身意外保险费用,增加融资成本。
此外,该行共有9位相关责任人被罚,具体情况如下:
时任江西上犹农商行行长肖爱春对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通过为不良贷款借新还旧掩盖不良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江西上犹农商行城关支行行长陈大峻对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江西上犹农商行紫阳支行客户经理廖祥深、黄埠支行副行长黄涛对以贷转存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均被警告;
时任江西上犹农商行营业部主任周建飞、信贷管理部总经理胡新仰、行长李跃银对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用于收回已核销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均被警告;
时任江西上犹农商行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孔燕、清收事业部科员吉志远对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股权投资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均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