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医药:收到新疆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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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医药:收到新疆证监局警示函

证券时报e公司讯,百花医药(600721)10月18日晚间公告,公司于10月18日收到新疆证监局警示函,公司在“e互动”、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相应公告中多次披露减肥类产品相关信息,但未明确、充分说明利拉鲁肽、司美格鲁肽相关项目暂无任何客户委托公司研发,公司无相关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受托在研的减肥类产品中仅有奥利司他胶囊,以及相关项目不会对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况,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秘书蔡子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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