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财经讯 11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因信贷资金被挪用等三项违规,衡水农商行被罚98万元。
具体违规如下:
1、违规跨地区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2、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
3、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贷款资金挪用于异地关联房地产开发企业
时任衡水农商行河西支行行长曹建峰对该行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衡水农商行副行长陈士军、时任衡水农商行营业部主任徐海洪对该行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贷款资金挪用于异地关联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有责任,均被警告,其中陈士军被罚5万元。
时任衡水农商行原公司银行一部总经理张敬东、时任衡水农商行行长助理张维,对该行违规跨地区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负有责任,均被警告,其中张维被罚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