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眼|贷款“三查”不到位等8项违规 浙江海宁农商行被罚款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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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财眼|贷款“三查”不到位等8项违规 浙江海宁农商行被罚款415万元

凤凰网财经讯 12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因贷款“三查”不到位等8项违规,浙江海宁农商行被罚款415万元。

具体违规如下:

1、高管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实际履职

2、违规设立时点性存款考核指标,向非营销部门与个人下达存款考核指标,导致员工违规揽储

3、员工管理不到位,员工和本行信贷客户存在非正常资金往来

4、违规虚增存贷款

5、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基金

6、贷款“三查”不审慎,贷款资金用途与合同用途不符

7、转嫁费用

8、未按工程进度发放项目贷款

时任海宁农商行行长蔡欣悦、时任海宁农商行丁桥支行行长袁征、时任海宁农商行城北支行行长胡坚,均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海宁农商行城南支行行长居浩亮、时任海宁农商行马桥支行行长张翔、时任海宁农商行长安支行行长李俊、时任海宁农商行黄湾支行行长孙超群、时任海宁农商行许村支行行长朱伟恩、时任海宁农商行营业部主任孙建强,均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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