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轩:让欺诈发行和内幕交易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

田轩:让欺诈发行和内幕交易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

《封面|对话清华教授田轩》

嘉 宾:田 轩,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

主持人:张 涛,凤凰网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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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年伊始,证监会召开系列座谈会,就加强资本市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据悉,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等专家学者参会。

对于资本市场中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田轩在座谈会上表示,需要切实加大对于资本市场违法违规监管的惩处震慑力度。比如,可以以违规所得为基数,确定处罚金额。未来,应进一步推动促进刑法和证券法的同频共振,严打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集体诉讼制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不久前,田轩接受凤凰网《封面》专访时也曾直言,对于欺诈发行和内幕交易等严重的违法违规者,“我们要重罚,要让他倾家荡产,给予毁灭式的打击”。

以下内容摘自采访实录:

凤凰网《封面》:怎么改变这个局面?

田轩:要做到零容忍。对标相对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如果有一个企业违法违规,它面临的处罚是什么?以美国为例子,它基本上面对的是一个灭顶之灾的“组合拳”。比如一旦发现一个企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第一有天价的行政赔偿,罚到你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真的是让你永世不得翻身,几千万、上亿,甚至是十几亿、几十亿的罚款都是有的。

第二个,集体诉讼制度,国内叫做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集体诉讼制度的逻辑是什么呢?就是因为美国股权是高度分散的,绝大多数投资者都是很小的股东,在美国你有5%以上的股权,它就叫做大股东。在集体诉讼制度下,如果一个企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赔偿代价。

第三个是要负刑事责任。就是说如果你在资本市场欺诈发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那是真的要坐牢的,美国安然事件中的董事长就因为财务造假事件坐牢,还在狱中身亡。所以对这种严重的违法违规,我们要重罚,真的是要他倾家荡产,毁灭式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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