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财经讯 3月8日,央行福建省分行公布的罚单显示,福建海峡银行因违反反洗钱规定等多项违规被罚款345.3万元。
具体违规如下: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
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4.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5.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时任福建海峡银行副行长吴某铃、时任福建海峡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徐某楠对福建海峡银行违反反洗钱规定负有责任,均被罚款3.5万元。
时任福建海峡银行信用卡部副总经理刘某仁对福建海峡银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1万元。
上述违规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规定出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第六条:建立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妥善保存金融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信息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