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功胜:中国正制定金融稳定法,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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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胜:中国正制定金融稳定法,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

3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博鳌亚洲论坛2024年年会“深化亚洲金融合作”分论坛上致辞,从全球、区域、双边和国别的角度,就加强亚洲金融安全网谈了看法。

潘功胜表示,从全球角度来看,要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份额改革,更好地发挥IMF作为全球金融安全网的核心作用。

他谈到,份额的规模决定了IMF的危机救助能力,份额的占比决定了成员国在基金组织的投票权和获取融资的规模,份额占比的调整对于IMF的治理代表性和合法性都至关重要。

潘功胜认为,IMF当前的份额占比,难以反映成员国在全球经济中的相对地位,开展份额占比的调整,是改善IMF治理结构的必然要求。亚洲国家应合作推动份额占比改革,尽快实现份额占比的调整。亚洲国家可以就新的份额公式达成共识,为实现份额占比的调整奠定基础。

在区域的层面来看,潘功胜表示,要稳步提高清迈协议的有效性,进一步体现其本地区的特色。要坚持以为以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为宗旨,完善清迈协议。2000年创立以来,清迈协议不断改革升级,在资金规模、工具、区域经济监测上持续进步,是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中坚力量,各方应继续聚焦金融稳定的目标,进一步优化清迈协议的功能,增强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

此外,探讨《清迈倡议》资本实缴和成立法律实体的可行方案,近年来业界、学界有观点提出建立新的法律实体,以强化亚洲金融安全网,各方也在探讨资本实缴的可行性,这反映了本地区的共同意愿,各方可进一步开展有益探索。

从双边的层面来看,潘功胜提出,继续发挥双边货币互换的积极作用。

双边货币互换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双边货币互换既可以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又是全球金融安全网的有力的补充。在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和一些国家发生银行业危机期间,主要经济体央行之间通过双边互换提供了紧急的流动性支持,有效缓解了全球金融市场波动。

他提到,亚洲的双边货币互换合作不断加深,随着亚洲经济一体化的深入,亚洲的本币结算需求上升,双边货币互换的合作规模不断扩大,目前东盟与中日韩在区内的双边货币互换规模已经超过3800亿美元。中国人民银行目前已经与29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和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本币的互换协议,互换的总规模约4万亿元人民币,有效促进了跨境贸易和投资。中国人民银行对部分国家的双边货币互换也构成了IMF牵头的国际纾困救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银行愿与亚洲各经济体继续深化货币合作,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的变革,为维护区域稳定贡献力量。

从国别的层面来看,潘功胜强调,完善各国国内金融安全网的建设为亚洲经济体提高经济韧性和繁荣提供了重要保障。

他介绍,中国历来高度重视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国内金融安全网的建设始终秉承“事前防范金融风险过度积累,事中、事后快速高效处置风险”的原则。

一是强化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稳健的金融机构是金融安全网的坚实基础。本世纪初,中国主动对几家国有大型银行实施改革重组并取得成功,几家大型银行已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中流砥柱,有力地支撑了中国经济的持续较快增长。

二是加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是金融安全网的“第一道防线”。中国根据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变化,适时优化调整金融监管体制,促进宏观审慎管理、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等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三是强化处置资源保障。中国目前有存款保险基金、保险保障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信托业保障基金,以及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均已有一定规模的积累。2015年中国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目前执行的50万元偿付限额能为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实行风险差别费率机制,奖优罚劣促进机构审慎经营,并被赋予金融风险早期的纠正职能。

四是发挥好最后贷款人职能。中国人民银行在大型银行改革重组、金融风险处置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中,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有力地维护了中国的金融稳定。

五是强化金融稳定的法治保障。中国正在制定《金融稳定法》,着力构建权责对等、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和科学合理的风险处置成本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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