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财蜂AI快讯4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鹏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罚款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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