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市局研究决定,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该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6日。
全文如下:
关于《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njgajhjk@126.com
2.通信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户籍证件管理大队(邮编210005)
3.联系人:栾警官 联系电话:025-84420597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6日。
南京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