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数据共享 提高风险补偿机制统筹力度
财经
财经 > 正文

加强数据共享 提高风险补偿机制统筹力度

证券时报记者 潘玉蓉

我国普惠贷款领域风险补偿机制概念的正式提出,可以追溯到国务院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文),其中首次提到“不断完善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

此后的十年,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用于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风险补偿机制(基金)纷纷启动。

从形式上看,不同地区的风险补偿机制呈现出较大差异。以广州为例,广州现有三种不同风险补偿机制,一是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主管的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于2015年设立;二是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的广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于2016年设立,每年从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中安排;三是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主管的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于2020年设立,经费来自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三个风险补偿机制分属不同部门,政策引导的方向不同,运行以来,帮助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效拓宽了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不过,由于三个风险补偿机制的委托运营管理平台不同,对应的申请资料和入库流程也各有不同,合作银行需分别在不同的管理平台采取线上或线下报送的方式提交申请资料、维护数据信息。

在江苏,风险补偿基金按照“1+N”的模式运作,即在省级风险补偿基金下设立一个资金池,再按支持领域、行业分别设立若干专项基金子产品。同一领域、行业风险补偿基金原则上支持一个子产品。基金子产品存续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到期后视子产品运作效果,由省财政厅商省级主管部门确定延续或取消。

2020年设立的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统筹了当时省内政银合作的产品资金池。此外,江苏省还鼓励各市、县参考省级风险补偿基金的模式,统筹本地资源,整合设立当地的风险补偿基金。

“统筹”成为一些地方近年风险补偿机制的高频词。比如东莞市在2024年实施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提出了变“分散设立”为“统筹管理”的目标,要归集原本分散于各部门的政策资金,统一归口至市工信局管理。具体分工上,由市工信局作为政策主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和政策执行,市财政局作为资金保障部门负责预算安排和资金监管,东莞市科创融资担保公司和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作为受托管理机构负责政策具体运作。

值得注意的是,在形式上加强统筹之后,各基金运营管理平台间、平台与银行之间加强数据的共享,也是当务之急。

首先,不同平台之间数据隔绝,不利于平台的运营管理方进行风险控制,例如难以检查出重复报送的贷款项目,可能会滋生一项贷款套取多项财政补偿资金的情况。其次,管理平台与银行数据不共享,在贷后管理上,平台无法掌握项目最新情况,只能被动等待银行填报数据,无法做真实性审查。再次,银行作为申请方,在不同平台之间进行低效重复的申报,工作量庞大,影响了效率。

打通数据壁垒,第一步是业务线上化,一些数字化基础较好的省份走在了前面。在江苏省,基金子产品通过省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实行信息化管理,线上实现合作银行与支持对象的双向选择,线下由合作银行开展尽职调查,并办理相关信贷业务。在安徽、广东、湖南等地,政府开发风险补偿申报系统和数据管理系统,推进业务流程去纸化、电子化,实现风险补偿金线上备案、银行贷款管理、不良贷款后续追偿等全流程系统化管理。

可以预见,随着风险补偿资金池统筹力度加强,走向全流程线上化管理,针对普惠贷款的风控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率也将进一步提高。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