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退尽退 引导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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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退尽退 引导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今年以来,A股已有16家公司锁定退市,退市规则的效力不断显现,多元化退市渠道逐渐畅通,常态化退市格局已基本形成。

曾几何时,退市是困扰A股市场的一大难题,表面上看是制度缺陷,实质上是各方利益的博弈,尤其牵涉“上市资格”,有的企业千方百计保壳护壳,甚至不惜铤而走险造假。由于利益调整幅度太大,退市成为了资本市场改革的深水区。过去几年,监管部门平稳推进退市改革,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多元化退市威力显现。交易类强制退市犹如一把利剑,坚决挥向业绩不佳的劣质公司;财务类强制退市好似一个漏斗,精准淘汰已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则像一记重拳,砸向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市场新陈代谢在加快,退市名单不断拉长,只进难出的局面持续扭转。

改革没有休止符。要持续巩固退市成果,必须根据市场形势变化调整策略,让该留下的公司留下、该退出的公司退出,引导市场资源向经营状况更好、成长性更强的企业集聚,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应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大力削减“壳”资源价值,提高亏损公司的营业收入退市指标,加大绩差公司退市力度,将企业内控混乱的情形列入退市指标,畅通“出口关”,扩大“排污去浊”管道。另一方面,需进一步畅通多元退市渠道,完善吸收合并等政策规定,鼓励引导头部公司立足主业加大产业链整合力度,支持市场化方式的主动退市。社会上一直存在一种误解,认为只有劣质企业才退市,其实在成熟市场,经营好的企业也可以通过私有化主动退市。退市与否并非衡量企业好坏的标准,好的企业也可以另辟蹊径,通过退市获得更优质的发展空间。另外,还有必要建立一个与常态化退市格局相匹配的投资者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民事赔偿、集体诉讼机制,并简化相应程序,通过信息披露、专业调解等手段为中小投资者撑起保护伞。

退市制度的本意是“应退尽退”,不该在退市数量上过分纠结,不能追求退市数量,更不应该预设退市数量。只有企业“退得下”且“退得稳”,“炒小”“炒差”投资陋习得到改变,劣质股票的生存空间得以压缩,资本市场的生态就会得到优化,上市公司的质量就能明显提升,资本市场的投资价值将会进一步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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