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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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标准

4月30日,证监会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进行修改,进一步引导中介机构提高申报企业质量,推荐真正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具体来看,《指引》将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由“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调整为“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 将“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5项”调整为“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将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由“达到20%”调整为“达到25%”。

2024年4月12日至4月27日,证监会就《指引》公开征求市场意见。有建议提出,为引导企业更加注重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质效提升,建议明确发明专利能够产业化的要求,证监会予以采纳。对于取消营业收入增长要求、新增科委或协会出具推荐证明等建议,考虑到成长性是科技企业一大特征、新增推荐证明会加重企业负担等原因,相关建议证监会未予采纳。

2020年3月,证监会首次发布实施《指引》。四年来,《指引》对市场各方明晰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坚守科创板板块定位,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发挥了重要作用。修改后的《指引》适度提高了对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的研发投入、发明专利数量及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旨在引导科创企业更加重视科研投入和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申报企业质量进一步提升。

证监会表示,将指导上交所抓好规则落地执行,坚守科创板板块定位,主要服务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更好发挥科创板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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