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A股公司预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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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退市节奏正在加快!

5月6日晚间,包括*ST左江、*ST三盛、*ST太安、*ST越博等四家公司公告,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这些公司离彻底告别A股已经不远。

多因素导致退市

虽然是同样收到终止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但是几家公司退市的原因却大不相同。

深交所在发给*ST左江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中表示,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ST左江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4年4月29日,*ST左江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22268.75万元,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5217.27万元;同时公司2023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终,*ST左江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ST三盛的退市理由则是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报。公告显示,该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4年4月30日,*ST三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最终被深交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ST越博经审计的2022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359.91万元,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结果和*ST三盛一样,今年*ST越博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报,也被深交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ST太安同样因为年报问题触及退市标准,不过和*ST三盛略有不同。*ST太安公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5月5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4年4月30日,*ST太安披露相关公告显示,2023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再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退市制度更加严格

2020年,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以来,沪深证券交易所严格执行退市规定,已有135家公司退市,其中强制退市公司达112家,是改革前十年退市家数总和的近3倍。

4月30日,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修订后的《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中对退市标准的修订,进一步突出对财务造假、内控失效等乱象的威慑力度,完善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全方位立体化打击体系。

退市新规旨在坚决落实严格退市监管要求,坚持优胜劣汰的监管政策导向,推动绩差公司、劣迹公司“应退尽退”,不断巩固深化退市改革成果。

比如,调低财务造假触发退市的年限、金额和比例,新增一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退市等退市情形;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达不到退市标准的,实施ST风险警示,实现对财务造假打击全覆盖。

新规强调,凡是行政处罚认定造假的,无论金额大小均需被实施ST。造假金额比例年限达到一定程度的,坚决退市。同时,将现有“连续2年造假金额5亿元以上且超过50%”的指标,调整为1年造假2亿元以上且超过30%、连续2年造假3亿元以上且超过20%,或者连续3年及以上造假三种情形。原退市标准无法出清的单年大额造假、多年连续造假公司,将被强制退市。

新规还加大绩差公司淘汰力度。现有组合指标为亏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本次改革将主板营业收入由1亿元调至3亿元,同时亏损中增加利润总额为负的考察维度。

新规也完善了市值标准等交易类退市指标,并继续坚持不同板块差异化的标准设置。2020年退市改革设置了3亿元市值退市指标后,尚无公司触及,本次拟对主板A股(含A+B股)作适当提高至5亿元,旨在加大市场化公司出清力度。

此外,新规将资金占用、内控审计意见、控制权长期无序争夺等纳入规范类退市情形,增强规范运作的强约束。

华泰证券此前表示,今年4月12日,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正式发布,明确提出“深化退市改革,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退市格局”,证监会配套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沪深北交易所同步修订相关退市规则(后简称《新规》),退市制度改革或进入新阶段。《新规》在2020“退市新规”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对财务造假、公司治理乱象的威慑力度,强制退市标准更严、维度更广;多措并举降低壳价值、鼓励主动退市,炒壳更难;优化过渡期,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安排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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