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均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等,信息披露失实,接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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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均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等,信息披露失实,接收警示函

2024年5月7日,四川证监局公告,洛阳均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洛阳国苑投资控股集团在收购四川金顶(集团)过程中,对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存在失实。两家公司先后于2023年1月5日和2月22日披露四川金顶的实际控制人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但实际上,从2022年12月起,四川金顶的实际控制人已更改为洛阳市人民政府。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对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的要求。据此,四川证监局决定对两家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四川证监局要求两家公司强化规范意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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